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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县人大 
2007-12-13

 

平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1212日在平邑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平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程新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经济发展速度和运行质量最高、重点项目和城市建设亮点最多、农民得实惠最大、社会稳定形势最好、对外形象和知名度提升最快的五年,也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于实践,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卓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人大工作的第一要务。县人大常委会主动服从服务于县委中心工作,着眼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解放思想,摆正位置,真抓实干,自觉当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中心确定工作重点。经济建设是全党的中心工作。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把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县委中心工作协调一致,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要点,都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谋划,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园区经济、旅游开发、城市建设等工作重点,都给予了高度关注,积极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路,行之有效地开展监督、作出决议决定,努力推动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经常听取人大工作汇报,帮助人大解决实际问题,及时批转人大党组的工作请示。200311月份,县委召开了全县人大工作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县委主要领导作了重要讲话,为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调动了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为开创全县人大工作新局面起到了重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为加快发展建言献策。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围绕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优化环境、税源培植、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农民增收等热点课题进行调研。在对招商引资工作专题调研时,针对我县招商引资环境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议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把改善投资环境作为扩大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关键性工程来抓,进一步加强园区等基础设施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搞好行政审批服务,加大三乱治理力度,为广大投资者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一建议,得到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建立了优化招商引资环境工作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我县的招商引资环境不断优化。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106次,形成调研报告97篇,并及时提交县委、县政府,所提建议和意见大多被采纳,其中10多篇调研报告进入县委、县政府决策。

(三)积极参与经济建设,全力促进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分线工作安排,人大常委会各位主任主动围绕县委工作中心,支持政府工作,敢于承担责任,善于出谋划策,奋战在城市建设、园区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旅游开发、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一线。同时,按照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扶重点项目要求,分别包扶了县城道路建设、水库除险加固、地质公园建设、多尔药业、虎娃乳业、森美木业、蒙山旅游开发等重点项目,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县委充分肯定,赢得了全社会广泛赞誉。县人大常委会把招商引资和经济开发区建设作为参与经济工作的着力点,在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的同时,更加注重服务,更加注重支持和参与。五年来,共引进招商引资项目7个,利用外资1.76亿元;其中通过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的努力,投资1.2亿元的临沂森美木业高密度板加工项目已落户开发区,有力地推动了招商引资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审时度势,把握大局,抓住关键,依法履职

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共召开人代会5次、常委会议36次、主任会议137次;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相应决议、决定39项;依法任免人大机关和“一府两院”干部216名。

(一)依法对重大事项行使决定权。执行人代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是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为了确保人代会审议好县级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和财政预决算,每年在召开人代会之前,县人大常委会对上年度计划和预算完成情况进行预审。通过预审,为人代会审议通过计划和财政报告做好准备。五年来,共听取审议计划、财政部门工作报告10次,审议批准了每个年度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提出建议、意见50多条,有力地监督支持了计划及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工作。

“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事关我县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大计。为保证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县发改局关于“十一五”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建议县政府及计划编制部门以对全县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修订完善提交人民代表大会表决。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平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并作出决议。

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事关依法治县进程。围绕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县政府有效整合法制宣传教育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事关全县实现“五个争创”目标的大局。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反复酝酿,决定批准县政府授权平邑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5600万元,用于建设城区道路工程。同时批准了县政府提出的县污水处理厂与山东富翔投资有限公司的合资经营事宜,并就合资后污水处理厂的管理、污水处理费的价格、征收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了县政府授权平邑县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县广播电视局作为统借统还借款人,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5600万元,主要用于浚河治理和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建设,建议县政府要切实把贷款资金管理好、使用好,努力做到工作高效率、资金高效益。县人大常委会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既是依法行使权力的一种表现,也体现了对中心工作的全力支持,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依法行使任免权。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完善人事任免程序和方法,通过任前法律考试、听取述职报告、颁发任命书和工作评议等措施,强化了对被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制意识、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提高了任命质量。

三、关注民生,体现民意,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用支持的思维考虑监督,从支持的角度落实监督,把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一府两院”工作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民主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一)围绕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实施法律监督。五年来,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森林法》、《种子法》、《水土保持法》、《动物防疫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等26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对《环境保护法》、《电力法》、《土地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工会法》、《档案法》等12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或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建议,力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确保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加强司法监督。先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案件5件,通过座谈讨论、提出意见建议、专家点评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了庭审程序,提高了审判人员驾御庭审能力。依法任命人民陪审员59名,支持他们参加案件审理,进一步提高了审判质量。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促进了全县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支持法院、检察院推进以实现公正与效率,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主题的各项司法实践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有力促进了两院工作再创佳绩。

(三)围绕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实施监督。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县委确定的工业投入、农民增收、招商引资、旅游开发、城镇建设、财政税收等工作重点,按照“强化监督、讲究效果”的要求,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的工业、农业、水利、林业、城建、环保、教育、公安、计划生育、旅游、卫生医疗等工作进行了视察或检查。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调查、检查和视察活动,充分肯定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提出完善措施、改进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00余条,强化了工作监督,有力地支持促进了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

(四)围绕平安创建和新农村建设实施监督。为让群众安居乐业,提高全社会法制观念,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县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开展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执法检查和视察活动,有针对性地到乡镇、村居视察,对县政府在平安创建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取得的好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建议县政府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开展好严打整治活动,形成社会治安的高压态势;研究制定平安创建的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创建工作的社会合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此,县人大常委会于20075月对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和示范村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全面了解新农村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提交了针对性、可操作性比较强的视察报告,所提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新农村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得以采纳。

(五)围绕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实施监督。人大信访工作是了解民情、传达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的重要渠道。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人大信访工作的领导,于200510月成立了人大信访室,配备了信访专职人员,出台了《平邑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规定》,规范了接访和督办工作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204件、来访258起、上级批转来信来访156起,基本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大信访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对化解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创建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围绕保障公共权力正确行使实施监督。加强对“一府两院”监督,促进其依法履行职责,是保障行政权和司法权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按照县委提出的本届任期内要对政府组成部门进行一次述职评议的要求,先后对科技局、交通局、计生局、统计局等24个县政府工作部门进行了述职评议;对国土局、人行、公路局、盐务局等12个垂直管理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依法提出改进意见和工作建议157 条。通过评议,促进了“一府两院”和垂直管理部门工作作风转变,强化了人大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创新形式,搭建平台,代表工作,显现活力

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代表法》,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激发代表履职活力。

(一)代表活动形式进一步创新。对各级人大代表实行了“一档两卡”管理制度。即给每位人大代表建立一份个人档案,编制代表在会议和闭会期间活动登记卡。“一档两卡”管理制度的实施,便于常委会准确掌握代表活动情况,有利于人大监督工作的扎实开展。五年来,全县各级人大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检查、评议等履职活动80多次,提出合理化建议62。通过举办《代表法》、《选举法》等培训班,对311名县人大代表和1246名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代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二)代表履职环境不断优化。认真坚持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活动制度,在召开会议、开展视察、检查活动时,根据活动内容,邀请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参加,让代表在履行职责中提高素质,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增长见识。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等多种形式,为代表知情知政、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对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452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委室进行了认真梳理,及时转交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县政府在办理过程中,采取开门办理方式,让代表直接与办理单位见面,就办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保证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效果。尤其是许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建议,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认真采纳和办理。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率大大提高,履职的积极性也空前高涨。

五、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为不断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自身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努力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议事水平。换届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和完善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人大委室工作规则》、《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部门工作的试行办法》等16项制度,从制度上确保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使常委会决策更科学、更民主,议事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加强人大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20051月设立了以人大宣传、调研工作为重点的研究室,并制定了人大宣传奖励制度,健全人大宣传网络,先后聘请了108名人大通讯报道员,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优势,及时全面宣传报道人大工作。五年来,先后在《中国人大》、《人民权利报》等报刊媒体上发表文章600余篇,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深入人心。同时,高度重视《平邑县人大志》编纂工作,从去年11月编纂工作正式启动以来,经过资料搜集、初稿编写、征求意见、文稿评审等阶段,志书已出版发行,志书的编纂出版结束了我县人大常委会无志可查的历史。

(三)加强机关管理,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和谐型“五型”人大机关为目标,建立了学习培训、办文办会、财务管理、信访接待等管理制度,制定了工作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工作奖惩办法,基本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扎实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的工作作风不断转变,宗旨观念不断增强,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五年来,在县委的关心下,人大机关共提拔重用、交流任职、充实调整干部29名,机关力量不断得到充实和加强。

(四)加强工作指导,提高乡镇人大工作水平。在县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为乡镇配齐了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或副主席。认真指导乡镇人大开好人代会、开展视察评议活动。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团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列席县人大常委会议,组织他们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考察,进一步提高了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牢记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我县连续五年被省人大评为全省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县。省人大宣传工作会议、市人大理论中心组读书会和市人大农村工作、法制工作、财经工作、教科文卫工作、民侨外旅游工作等现场会相继在平邑召开。全国和省、市人大领导多次来平邑检查指导工作,对我县人大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武装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鼎力相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必须坚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找准人大工作的着力点,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新平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基础作用,依靠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勇于实践,不断在工作方法、工作形式、工作内容上开拓创新,为推动人大工作提供不竭动力。这既是我们五年来人大工作实践的认识和体会,也是我们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新形势的要求相比,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还不够深入;监督的力度和实效还有待增强;代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乡镇人大工作开展还不平衡;人大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克服并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当前,我县正处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十一五”宏伟目标的重要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肩负的工作责任重大,面临的任务光荣艰巨。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不断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新平邑做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县委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全国人民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是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政治优势。党领导的核心地位,决定了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服从和接受党的领导。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才能保障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因此,要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党的观念,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中心和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努力把党的主张和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变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围绕全县大局,切实依法履行职责

    一要围绕全县工作重点,增强决议决定的针对性。县人大常委会要紧紧围绕县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未来五年奋斗目标,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完善决策机制,及时作出决议、决定,组织和动员全县人民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认真落实《监督法》,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性。以《监督法》实施为契机,不断探索监督工作新举措。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专题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预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及询问和质询等监督形式,真正使人大监督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符合法律规定,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城镇化、构建和谐社会六个重点,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开展,把监督工作落实到全面推进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

    三要注重干部素质,增强任免工作的责任感。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发展负责的政治责任感,体现党的意图,依法行使任免权。完善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加强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进行评议,进一步促进各部门履职能力建设,推动全县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坚持一盘棋思想,大力支持“一府两院”工作

“一府两院”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尽管工作职责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致力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保证党的总目标、总任务的实现。各国家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凝心聚力谋发展的工作运行机制。县人大常委会既要依法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又要大力支持他们依法履行职责。同时,要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活动,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形成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是各行各业、各个界层选出来的优秀分子,一个代表就是一面旗帜。所以,人大代表就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创新意识、群众意识“五种意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积极依法履职尽责。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努力创新和丰富代表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积极为代表履行职务创造条件。

五、适应形势需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县人大常委会要在加快我县小康社会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所作为,就必须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根本的是要大力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一要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培养顾大局、识大体、抓大事的能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矛盾的水平。二要牢固树立亲民意识。充分尊重和依靠群众,想群众之所想,忧群众之所忧,急群众之所急,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要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在机关内部,努力营造严于律己、勤政廉洁、艰苦奋斗、严谨务实的浓厚氛围。四要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要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利用多媒体等现代化办公设备,提高“三会”工作效率和质量;要勇于创优争先,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人大工作队伍,努力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层次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让我们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发展的理念和创新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新平邑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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