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车籍地运管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①车辆行驶证复印件,②车辆购置附加费证复印件,③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④从业资格证复印件,⑤车辆检测证明,过户还应提供原车籍地营运证档案、原营运证及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疑问应提供原件以证明。 2、经县运管处批准的开业申请表及以上资料由县运管处统一到市运管处签发营运证(特种货物运输车辆应先到县运管处办理特种货物运输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