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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邑县房产管理办公室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产权总登记或者验证,凡被列入房屋产权总登记或者验证范围内的均须按照规定办理核准登记和验证手续。 2、在房地产开发、预售时,必须要办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否则,房产管理办公室责令停止开发和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3、房产管理办公室有权对房屋交易市场进行管理,禁止房地产私自交易。对私自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由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办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处以实际交易额的百分之一以上万分之五以下罚款。 4、对不符合条件规定出租房产出租无效,房产主管部门没收非法出租所得价款,并对出租人处以非法出租所得价款一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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