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详细信息
申报自营进出口权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程序
2007-11-10
1、企业申报报告
2、验资报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税务登记证
7、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无欠税证明
8、填报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申请表
9、填报临沂市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审核表
以上材料一式5份报县外经贸局审核后转市外经贸局批复。
注: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流通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元人民币;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元人民币。
【
大
中
小
】 【
打印
】 【
关闭
】
[
办事指南
]
[
表格下载
]
[
乡镇办事服务
]
[
部门办事服务
]
Copyright © 2008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维护 鲁ICP备05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