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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公证,办理出生公证须提供材料
2007-11-10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医院出生证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证明应详列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出生地点(具体到市、县)及父母姓名(父母已故的要注明);
(3)申请人的近期大一寸照片三张;
(4)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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