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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遗赠公证,办理遗嘱、遗赠公证,当事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2007-11-10
  (1)立遗嘱(遗赠)人及遗嘱(遗赠)受益人的身份证明。例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如果是遗赠,而遗赠受益人是法人的,则应提供法人营业执照;
  (2)遗嘱(遗赠)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存折、股票等;
  (3)草拟的遗嘱。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如本人不会书写或书写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书,立遗嘱人在上面签名、盖章;
  (4)亲属关系证明。立遗嘱人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应记载立遗嘱人的婚姻状况及生育子女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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