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办理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 权文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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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10 |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单位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 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有给付内容的合同等; (3) 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 (4) 其他有关材料,如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情况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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