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详细信息

证据保全公证,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当事人应提供哪些材料?


 
2007-11-10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法人单位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
  (2) 需要保全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该证据可能灭失和当事人与灭失事实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文件、资料;
  (3) 申请保全的证据是物证的,须提交物证样品或所有权证明或其它能够说明申请办理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有关证件;
  (4) 需要保全证人证言的,证人应亲自到场,并提交证人身份证明;
  (5) 应当提交的其它文件、材料。
 
 【 】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 2008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平邑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维护 鲁ICP备05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