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我县“四个注重”强化节日市场监管
◆县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显著
◆县审计局实行执法问责制
◆丰阳镇加强安全大检查确保节日生产安全
◆柏林镇三项措施狠抓信访稳定工作
我县“四个注重”强化节日市场监管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全县各级各部门立足职能,强化措施,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消费环境。一是注重制度促规范。加强属地监管,认真落实市场监测、消费预警、索证索票、进货检查验收等制度,用制度促规范管理,杜绝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二是注重促销行为的监管。加大巡查力度,以超市、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以“降价促销”、“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等名义欺诈、误导、销售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净化节日市场秩序。三是注重部门协调配合。组织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物价等部门协同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大联合执法频率和力度,对商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形成执法合力,确保消费者权益得到及时维护。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在及时受理群众的申诉和举报的同时,
注重生活小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提高识假辨假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社会监督氛围,提高市场监管的针对性。截至目前,共检查市场49处、超市11家、经营户(摊)900多户,立案查处32起,端掉造假窝点2处,取缔经营户8户,查获未经检验检疫猪羊肉337公斤、劣质洗衣粉1.5吨、假冒白酒406箱,下达警示通知书12份,发布消费警示3次。
县工商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效显著
县工商局以金融保险行业为重点治理商业贿赂,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共检查金融保险企业11家,立案查处5家,总违法金额近200万元。一是理清思路,精心组织。多次召开专题研究会,分组对商业贿赂存在的领域进行了探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工作的目标、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同时,从系统内部抽调办案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执法办案骨干,并邀请审计部门查帐能手充实到执法队伍,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员保障。二是注重宣传和协调,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广泛宣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在公共场所设立举报箱的同时,还在红盾网站上设立治理专栏,向社会公布了治理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广泛获取案件线索。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合力,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三是扎实推进,确保实效。以金融保险行业为重点,对金融保险、教育出版等涉及行业回扣的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注重把自查自纠、查处案件、建立长效机制三个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确保治理专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地开展。
县审计局实行执法问责制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县审计局制定并实行了审计人员执法问责制。制度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生命线的观念,继续推行和完善审计质量责任制。即:从审前调查、制定方案、实施审计、提交报告到审计决定落实等由审计组长全面负责,主审、助审和其他审计组成员对各自分工范围内的事项负责。审计人员在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程序、未按审计方案要求组织审计,或因责任心不强,或以权谋私等造成失审、漏审或执法不到位的,对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把问责制落到实处,每年由局纪检、法制等部门对审计项目进行一次全面质量检查,必要时进行抽查审计。对优秀审计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质量问题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丰阳镇加强安全大检查确保节日生产安全
为让群众过上一个祥和、安全、欢乐的元旦,丰阳镇深入开展了以“查隐患、抓整改、重落实、保安全”为内容的冬季安全大检查,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稳定。一是健全组织。对照200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认真分析了当前的安全形势,研究制定了《丰阳镇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12部门组成的3个联合检查组。二是明确重点。检查组对矿山、企业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止坍塌、爆破、物体打击等事故为检查重点,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冬季防冻、防寒、防火和防毒等工作。同时,对危化品经营单位、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学校、超市等进行了细致检查,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质量。三是落实责任。按照 “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领导成员、机关干部包片、包行业、包企业、包村责任制,明确检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停产、停业,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实行重点监控,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柏林镇三项措施狠抓信访稳定工作
一是健全信访工作网络。规定各村的治保调解员为信访联络员,并明确其职责,制定目标责任制。目前全镇共配备专兼职信访联络员48个。二是推行定期排查制度。各行政村成立了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小组,规定每月20日前,将排查出来的不稳定因素上报到镇调解中心,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要求每周排查一次不稳定因素,做到快排查快结案。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例会。组织信访办、综治办和派出所等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信访联席例会,对重大、疑难纠纷共同讨论研究,提高信访工作整体效率,做到预警机制在先,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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