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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第9期


【目录】
◆我县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我县春节旅游黄金周游客火爆再创新高
◆县民政局三项措施促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县工商局四项措施规范超市租赁柜台经营行为
◆温水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我县春节期间社会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为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新春佳节,我县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节日期间,全县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未发生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大的刑事案件以及群死群伤的交通和火灾事故。各旅游景点、公园、车站、娱乐活动等公共场所秩序井然。一是进一步开展“严打”斗争。坚持严打、严查、严管、严控的原则,分别在县城和各乡镇开展了网格化巡逻,加强治安防范,消除了各类安全隐患,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春节期间,全县公安机关共出动巡逻力量900余人次,接110报警电话3686个,其中刑事案件24起,快速处警破获案件3起,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救助群众21人次。二是加大对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检查力度。在全县合理布置烟花爆竹销售点的情况下,加大对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期间共清查集市、重点部位、场所120余个,收缴非法生产的爆竹2万余响。三是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整治。针对春运特点,组织交警、交通、公安等部门以客运车辆为重点,加强路面管控和源头管理,共检查车辆3520辆,检查人员2万余名,纠正违章600余次,消除了大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在搞好常规消防安全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了对进山人员的宣传教育、检查和处罚。共检查重点消防单位、部位163个,整改隐患31起。

       我县“春节”旅游黄金周游客火爆再创新高

  今年“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我县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旅游活动丰富多彩,没有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旅游安全事故,实现了“安全、健康、质量、效益”的目标。全县共接待旅客6.8万人次,门票收入39.6万元,同比增长23%和36%,均创历史新高,为2007年的旅游工作开了一个好头,为树立平邑良好旅游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是旅游工作规范有序。成立了县假日旅游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具体安排研究部署“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安全工作和旅游宣传促销工作。节日期间,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加强调度,保证了假日旅游活动顺利开展。从节前的动员部署、宣传促销、市场整顿、安全检查到节日期间的旅游督查、信息预报、投诉处理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春节黄金周旅游工作已步入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二是旅游活动丰富多彩。全县各旅游景区(点)实行门票低价优惠,蒙山风景区门票实行淡季价30元/人,正月初一至初七10元/人;学生凭学生证到天宇自然博物馆参观实行半价优惠。组织开展了沂蒙回乡游、初春相约蒙山、蒙山冰雪游、到沂蒙人家过大年、地方戏曲演出、天宇自然博物馆科普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吸引了大量的游客来旅游观光,各景区游客络绎不绝,场面火爆。三是旅游市场秩序良好,安全工作扎实有效。节前,县旅游局组织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认真学习省市关于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并把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了旅游救援系统,制定了节日期间紧急救援预案。同时,通过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了旅游投诉和咨询电话,组织公安、林业、交通、安监、卫生、文化等部门进行了安全联合大检查。节日期间,组织工商、物价、公安、卫生防疫、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分赴各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购物等场所,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较好地促进了旅游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杜绝了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县民政局三项措施促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去年以来,县民政局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保障,科学规划,稳步推进,着力规范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落实农村低保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对农村人口实行低保制度,经把关筛选,全县共有3511户、3874人符合农村低保标准,春节前一次性发放6个月的低保金,达46.49万元。二是创新受灾群众救助方式。对农村受灾特困群众实行“一卡通”救助方式,通过农村信用社直接将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救助效率。目前,通过“一卡通”共为5913户、14900人发放救助金89.04万元,发放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慰问活动。春节前,共走访病灾户、特困群众、重点优抚对象、烈军属96户,对全县16处乡镇敬老院和1处幸福院进行了慰问,共发放慰问款物计14.6万元。

       县工商局四项措施规范超市租赁柜台经营行为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在严把市场主体准入的基础上,强化租赁柜台和场地的巡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具备主体资格、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并悬挂在醒目位置、是否有证明商品合法来源和质量状况的有关票据或证件、是否存在虚假误导等事项,从深度、广度、各个层面实施监管,促进工商职能到位。二是推行租赁柜台管理备案制度。立足市场巡查,全面摸清、整理目前全县超市租赁柜台分布情况、数量、类别以及经营情况,建立管理备案制度,为实施信用监管奠定基础。三是督促经营者建立各项自律制度。积极引导和监督超市经营者建立和完善电子进销货台帐、商品退市制度,建立质量承诺制度、先行赔付制度等,提高经营主体自律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四是加强合同管理。指导超市建立企业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超市与租赁柜台者的合同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责任范围,帮助其利用合同工具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同时提高超市经营者、联营伙伴和承租者诚信守约、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截至目前,共检查超市、商厦19家,签订了《市场安全经营保证书》19份,健全《摊位租赁合同》、《商品质量管理协议》800余份,为327家租赁柜台业户健全了档案制度。

       温水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春节期间,温水镇针对西围沟、桥头庄、小河等村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制订加强烟花爆竹管理的措施,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实行镇领导包村,村两委包组,组工包户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健全“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制度,并存入档案,一旦该区发生事故,实行责任倒查。二是加大对生产场所和销售网点检查力度。入冬以来,通过采取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对全镇25个行政村进行了2次集中检查,特别是西围沟、桥头、小河等重点村进行了3次拉网式检查,做到了村不漏户。共查处非法生产户2户,其中对1业户进行治安拘留,共没收工具5套,纸张1宗。三是加强对销售网点的管理。进一步落实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实行销售风险抵押金制度和产品统一配送制度,由供销社车辆每一周一次统一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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