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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人事局关于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卫生)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


 
2007-11-21

  根据《关于从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考选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07]105号)和中共平邑县委组织部、平邑县人事局《2007年平邑县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2007年平邑县公开招聘卫生工作人员简章》及《2007年平邑县卫生工作人员录取办法》,对拟录取人员、拟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07年11月25日----11月27日
二、资格审查地点
  平邑县人才交流中心
三、资格审查范围
  (一)卫生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范围
  1、拟录取的卫生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范围
  (1)临床医学专业:卫生系统55分及以上,乡镇计生服务站A45分及以上,乡镇计生服务站B54分及以上。
  (2)影像专业:卫生系统57分及以上,乡镇计生服务站A45分及以上,乡镇计生服务站B44分及以上。
  (3)检验专业:乡镇卫生院44分及以上,卫生系统46分及以上,乡镇计生服务站A44分及以上。
  (4)护理专业:卫生系统72分及以上。
  (5)中医医疗、中西医结合及相关专业:68分及以上。
  (6)妇产专业:47分及以上。
  (7)卫生防疫专业:44分及以上。
  (8)药剂专业:66分及以上。
  (9)五官(口腔)专业:51分及以上。
  (10)助产专业:59分及以上。
  (11)麻醉专业:50分及以上。
  2、拟进入面试的卫生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范围
  (1)临床医学专业:卫生系统48分及以上,公安法医42分及以上。
  (2)影像专业:43分及以上。
  (3)检验专业:39分及以上。
  (4)护理专业:法院60分及以上。
  (二)拟进入面试的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查范围
  (1)计算机及相关专业:59.2分及以上。
  (2)工民建、建筑学及相关专业:54分及以上。
  (3)法律及相关专业:57.2分及以上。
  (4)暖通空调:54.6分及以上。
  (5)城市园林规划绿化及相关专业:56.6分及以上。
  (6)公路与桥梁:51.2分及以上。
  (7)水利工程及相关专业:41.8分及以上。
  (8)土地矿产管理及地理信息:51分及以上。
  (9)环境保护工程及相关专业:60分及以上。
  (10)交通机械维修及相关专业:47.4分及以上。
  (11)旅游及相关专业:51.8分及以上。
  (12)体育类:46.4分及以上。
  (13)美术、艺术设计、装潢设计及相关专业:62.2分及以上。
  (14)人口计生及相关专业:37.6分及以上。
  (15)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56.2分及以上。
  (16)统计、会计、财政、金融及相关专业:54.6分及以上。
  (17)国际贸易及相关专业:61.6分及以上。
  (18)英语:56.8分及以上。
  (19)物理及相关专业:69.6分及以上。
  (20)导游职位:51分及以上。
  (21)文秘职位:65分及以上。
  (22)普通职位:57.4分及以上。
四、资格审查内容
  1、生源地为平邑,毕业后已到县人事局报到或未及时到县人事局报到的考生
  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和笔试准考证。
  2、生源地为平邑,毕业后人事关系未回平邑的考生
  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和笔试准考证,并由平邑当地派出所出具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证明需写明出生日期、出生地、户口迁出日期及迁往地)。
  3、生源地不是平邑,但现在户口在平邑或改派到平邑的考生
  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和笔试准考证。
  4、已在平邑正式就业的企业人员还需持就业介绍信和单位介绍信。
五、注意事项
  1、证件不全的不予审查。
  2、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县人才中心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故意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各类人事考试。


                                 200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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