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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新安同志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学习班上的讲话


 
2008-02-29
同志们:
       这次学习班,是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08工作要点安排举办的。一天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学习班举办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在学习过程中,大家都表现出了高度的学习热情和政治热情,认真收看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同志关于学习执行监督法的辅导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乔晓阳关于如何审议工作报告的辅导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关于提高议案质量增强代表活动实效的辅导报告。以上专家的辅导报告,深入浅出,高屋建瓴,既有理论高度,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这有助于我们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内容,贯彻好、执行好监督法;有助于我们进一步统一思想,理清思路,依法履行好人大各项职权。希望大家认真领会,用心揣摩,吃透精神,抓好落实。这次换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有三分之二是新当选的,部分乡镇的人大主席团主席或副主席作了调整。为了使大家尽快适应人大工作,更好地做好人大工作,下面,我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石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我国其他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正确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要重点从三个方面去理解和把握。
       从性质上讲,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从地位上讲,人民代表大会在国家法律上地位是最高的,它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在国家权力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人大常委会作为权力机关,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产生与被产生、决策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要对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其他国家机关必须贯彻执行。
       从职权上讲,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10多项。规定的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有21项;省级及省会城市和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职权有15项;设区的市和县级人大常委会职权有14项。具体职权在下发的《选举工作常用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大家可以在学习班结束后认真研读。但归纳起来,主要有四权或三权。一是立法权,即制定法律、法规的权力;二是决定权,即决定重大事项的权力;三是选举任免权,即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及其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免的权力;四是监督权,即对其他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权力。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主要是决定权、选举任免权和监督权。
       总之,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担负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是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在推进依法治县和经济社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为此,大家必须深刻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站在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负责的高度,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
       二、把握好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明确本届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
       熟悉和掌握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是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前提。人大常委会同党委、政府的职能不同,工作方式也不同。从法律规定和工作实践上看,人大工作有三个显著特点:权威性、法律性和集体性。我们要用心把握,正确理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和谐共进”的指导思想,依法行使各项法定职权。
       (一)正确理解人大工作的权威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各项职权,属于国家权力。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国家权力,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均由人大常委会行使,它不仅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全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而且对于同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也同样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因此,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具有权威性,而且这种权威高于同级“一府两院”的权威。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在机构设置、干部使用、加强领导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规定,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人大工作的开展。目前,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发挥越来越到位,社会上对人大工作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人大作用也发挥得越来越明显。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感到自豪,不要把人大工作看作是“二线”工作,绝不能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不能自我放松、消极怠慢、无所事事。党既然安排我们走上了人大这个岗位,我们就应该热爱人大工作,干好人大工作,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自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服好务,让党委满意、让政府欢迎、让人民认可。
       (二)正确理解人大工作的法律性,坚持依法履职。我们常说“人大工作的法律性强”。其法律性表现在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全过程。常委会依法作出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都具有法律效力;常委会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既是工作监督,也是依法监督的范畴;常委会的全部工作都要依法办事,处理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要处处讲程序,事事讲法律。人大工作法律性、程序性强的特点,客观上给我们开展工作也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要认真、不失职,二是要依法、不越位。要认真、不失职,是指人大工作讲究法律程序,必须依法按程序办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做到不失职。要依法、不越位,是指人大工作要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开展,而不要越位干预“一府两院”的工作。为此,希望新当选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或副主席,要尽快熟练掌握有关法律条文和人大工作程序,努力做到既要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各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又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实现党委的意图,确保党委重大决策的实现,保证党委重大部署的实施。
       (三)正确理解人大工作的集体性,坚持和谐共进。人大常委会是集体行使职权。因为它的权力主体是人大常委会,而主任、副主任和委员作为个人,都没有行使常委会职权的权力。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审议、集体决定问题,组成人员权利平等,审议问题有平等的发言权,决定问题都是平等的一票,表决以法定多数人的意志为准。我们都知道,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的常委会例会,是人大集体行使职权的重要组织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按时参加常委会会议,依法行使职权,具有不可替代性。这种不可替代性主要表现在:组成人员因故缺席,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出席人员达不到法定人数就不能举行正式会议;常委会表决重大问题时,组成人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表决,表决结果达不到法定数量就不能通过;组成人员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不够法定人数即为无效,等等。特别是在表决重大问题时,赞成票必须过应到会议人数的半数才能通过。比如:我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现在共有27人,表决人事任免事项时,拟任命人员至少得到14票才能通过。如果有人不参加会议,就相当于投了弃权票。为了提高常委会会议的质量,在这里我再强调三点:一要积极参加会议。特别是兼职委员,大都是党群部门和有关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大家要妥善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好委员职责的关系,把人大工作放在第一位,保证按时参加会议,确保到会率。二要提高分组审议的质量。每次常委会例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或副主席及部分人大代表都列席会议,并听取我们的讨论发言。如果我们讨论不认真、发言没水平、缺乏见地,个别同志甚至一言不发,不仅会影响到常委会的审议质量,而且还将严重影响到常委会的整体形象。希望大家在参加全体会议时要认真听取各项报告,分组讨论时要用心思考,提出有质量、有针对性的建议,体现出我们的能力和水平。三要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被任命人员,非常看重自己的得票数。因为我们是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他们得票的多少,代表着人民对他们的认可度。因此,我们一定要处于公心,代表人民投好神圣一票。不能因为对某个人不熟悉、不了解而投弃权票,更不能因个人的亲疏好恶而投感情票。我们要相信县委的推荐,相信组织的考察。要通过我们的投票,体现出县委的权威;通过我们的投票,使被任命人员受到鼓舞,为构建和谐平邑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把握人大工作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县委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把握好工作原则,是我们做好人大工作的前提。为了使人大工作更贴近第一要务、贴近群众,更富有成效,在工作上,要牢牢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确保党委意图的实现。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这是宪法规定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权力;国家权力机关接受党的领导,就是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意图变为国家意志。实践证明,这几年,我县人大工作之所以取得了显著成绩,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各级党委加强和改进了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各级人大认真坚持和依靠了党的领导,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应该看到,现在的县委领导班子是一个思想解放、决策英明、执政能力非常强的领导班子。如何把县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站在新起点、实现新发展,是我们每一位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都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大家过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识都很到位,思想都很统一,对县委所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正确性都坚信不疑,从言论和行动上与县委保持了高度一致,全县上下凝心聚力、干事创业,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在,我们到了人大工作,要继续从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高度,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按照党委意图和人民意志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找准人大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位置,以法定的职能服务于中心,服务于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把县委的重大决策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点,确保全县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坚持合作共事,大力支持“一府两院”的工作。人大与“一府两院”尽管工作职责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致力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党的总目标、总任务的实现,都是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因此,在党委的领导下,各国家机关之间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聚心合力谋发展的工作运行机制,不仅是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一府两院”担负着贯彻执行各项法律法规的法定职责,处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的第一线,任务繁忙、责任重大。关于我县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陈一兵县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紧紧围绕跨入全省中等发达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大力实施农业立县、工业强县、开放活县、人才兴县、民生安县五大战略,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双拥模范县、省级旅游经济强县、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省级卫生城“五个争创”为抓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在新农村建设、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城镇化、改革开放五个方面实现新跨越,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要实现这样一个宏伟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我们人大多鼓劲、多关心、多支持。对“一府两院”工作中的难处和不足,我们一定要多理解、多换位思考,要把他们工作中的难点和不足,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通过我们的工作帮助他们排忧解难,督促他们更好地完成各项任务,真正把监督寓于支持之中。目前,尽管全县的形势很好,发展很快,但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也不少。面对这样的一种形势,我们绝不能袖手旁观、指手画脚,而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拧成一股绳,形成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几大班子融洽和谐、协作共事,形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我们共同的奋斗目标。
       (三)坚持开拓创新,丰富人大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类历史上一种新型的重要政治制度,需要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不断总结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扬成绩,改进不足,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另一方面,要针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做好人大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因此,在人大工作中积极创新,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途径,是增强人大工作活力、促进人大工作发展的重要方法。人大工作尽管法律性、程序性很强,但绝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根据实际,在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上进行创新,寻求突破,不断探索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措施。历届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支持下,积极探索,开展了很多创新性的工作和实践。这些创新和实践,体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体现了人大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丰富了人大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对这些好的做法,我们要继续发扬。同时,我们也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使全县的人大工作更具活力、更有成效。
       四、着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提高组成人员的素质,是做好人大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会整体效能的基础和前提。面对人民的重托,面对新岗位、新任务的要求,大家一定要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职权,深刻认识肩负的重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和浩然正气,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此,我在这里讲四点希望,与大家共勉。
       (一)加强学习,尽快适应人大工作。学习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永无止境的事。对领导干部来说,学习是一种修养、一种境界,更是一种责任和工作需要。所以,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新当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需要尽快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熟悉人大工作的程序,掌握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必备的基本业务知识,丰富、充实自己的知识底蕴,不断提高履职意识和议政水平。连任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需要继续积累、提高,在更高层次上掌握人大工作的规律和内在核心的问题,力争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顾全大局,积极维护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好形势。讲团结、识大体、顾大局,是对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提出的基本要求。大家作为全县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受全县人民的重托,为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必须要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要时刻注意维护县委的权威,维护大局的稳定,共同营造一个团结、民主、和谐、融洽的发展环境。大家平时说话、做事要讲政治,要讲维护大局的话,要讲促进团结的话,要讲凝聚人心的话,有什么建议、意见要通过正常渠道来反映。绝不能讲道听途说、不负责任的话,更不能做损害大局利益的事。否则,就会影响团结,影响大局,影响发展。平邑发展慢了,受损害的是全县人民群众,也包括我们自己在内。当前,全县上下人心思上、干事创业、政通人和,经济社会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时刻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倍加珍视团结,倍加维护大局,倍加珍惜当前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使我们的工作成为推动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力量。只有这样,才符合全县人民的根本愿望,才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深入调查研究,着力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它不仅对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在现代领导和管理科学中也占有重要地位。对人大工作来说,调查研究更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这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前提是知情,知情的主渠道就是调查研究。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又不能根据道听途说或小道消息来对问题作出判断,只有通过深入、全面的调查研究,了解实际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才能去监督、去审议,形成共识,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或审议意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所以说,调查研究对我们新当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来说,尤为重要。只有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搞好调查研究,弄清各方面的内在关系,做到胸有成竹、有的放矢,才能正确行使职权,才能提出有分量、有见地的议案、批评和建议。
       (四)勤于指导,加强县乡人大之间的沟通和联系。从我国法制的统一性看,党委和政府系统的上下级之间属于领导关系,各级人大代表之间是层次递进的选举关系,上下级人大之间是工作指导关系,这就决定了人大上下级之间必须加强工作联动,保持总体上的步调一致。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纵向联系,横向协作,坚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多联系,勤沟通,接受指导,争取支持。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主动性,选准切入点,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常委会在开展各项工作时,要想着基层、依靠基层,既要加强对乡镇人大的业务指导,逐步规范乡镇人大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推动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又要注意总结、推广乡镇人大工作实践中创造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动全县人大工作的平衡发展。 
       同志们,一届才五年,弹指一挥间。希望大家珍惜历史机遇,珍惜大好时光,以对人民极端热忱,对事业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奋斗目标,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和谐共进”的人大工作思路,唱响“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振奋精神,团结协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抓规范,强特色,树权威,出效益,扎扎实实、锲而不舍地抓好各项工作,积极发挥人大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全县实现小康社会的步伐,努力完成历史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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