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05]17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2005年平邑县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2005年平邑县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 月 日
2005年平邑县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去年,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齐抓共管,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巩固成果,进一步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引向深入,根据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4]23号、鲁政发[2003]1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营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安全卫生的食品市场环境为核心,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乡镇具体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标本兼治、着力治本,重点抓好源头治理、生产加工环节、流通环节、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预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放心,为建设“平安平邑”、“诚信平邑”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重点和基本目标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点: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水果、水果制品、奶制品、小商品、调味品、饮料、膨化食品等重点品种,县城、城乡结合部,特别是乡镇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乡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突出抓好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重点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延伸,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
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基本目标是:
1、平邑县城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1-2个百分点,乡镇驻地下降1个百分点;
2、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县城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达到60%以上,乡镇达到50%以上。
3、10大类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米面食品和膨化食品)主要生产企业按期取得生产许可证,全县基本实现10类食品安全准入上市;
4、各大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县城大型商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0%以上;
5、金银花市场得到有效整治,杜绝高毒、高残农药的使用和违禁加工方法;
6、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7、面粉、肉类、儿童食品、罐头、粉皮加工企业基本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8、上市肉类检验检疫率达100%,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全面得到遏制;
9、农产品源头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非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兽药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10、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食品质量合格率有较大提高,全年无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大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从种植养殖环节抓起,将监督关口前移,筑牢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道屏障。一是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高残、高毒农药、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积极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切实防止违禁药物从人用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二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积极推行农业标准化建设。重点抓好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金银花、叶菜类、干果类、贝类、肉食鸡、肉食兔、猪、牛等农产品的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品牌产品、名牌食品,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和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标志认可、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全县争取认证2-3个产品。大力开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各类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创建工作。三是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追溯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重点强化对蔬菜农药残留、猪肉中“瘦肉精”残留的监测工作。
(二)严格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安全。一是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继续以查处食品生产过程中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用物品、病死畜禽、过期食品再加工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罐头、调味品、酒类、饮料、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制品、保健食品、儿童食品、糕点等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按标准审查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10大类食品生产企业,依法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违法生产行为。切实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吊销许可证照,对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企业和产品要坚决清退出市场。二是加强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完善和落实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加大对重点监管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进一步增强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快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工作进程,按照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搞好保健食品生产批准文号的清理整顿工作。三是深入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定点生猪屠宰厂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集中屠宰工作,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乱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等违法行为。四是继续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原料使用的监管,特别要进一步加大对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儿童食品中糖精钠、肉类食品中胭脂红和亚硝酸钠以及食品明胶等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同时,要切实加大对食品产业集中区、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综合监督,狠抓隐患整改,努力杜绝区域性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切实抓好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一是严把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和退出关。严格审查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在大中型商场、超市和农产品市场,建立并推行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全面实行食品进货检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食品要实行进货报告和批次检验制度,对不合格食品、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和不宜食用的食品要及时下架退市,并按规定进行销毁,防止异市、异地销售。二是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推广食品产销“场厂挂钩”、“场地挂钩”等有效管理方法,积极倡导现代物流业态,大力开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加强无公害农产品专营市场、专营区、专营柜、专营店建设,进一步加快农贸市场改超市、农贸市场退路进厅步伐。三是切实加大对食品经营主体、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的监管力度。按照“分类监管、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督促和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重要大宗食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四是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集中整治假食品包装、假食品标识、假商标印刷品等问题,积极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追溯的质量监控模式,努力形成安全畅通的食品市场流通体制。
(四)大力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改善食品消费环境。一是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业为重点,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档案和食品卫生监管信用档案。认真组织开展“粮油放心工程”和“绿色消费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积累经验,稳步推开。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强化各类露天餐饮、熟食摊点的监管,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和街道社区各类小加工作坊、小食品摊点、小餐馆的整治力度,消除监管盲区,依法取缔无证、卫生状况差的单位和摊点,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城郊居民和流动人群的饮食安全。积极探索建立集体食堂和幼儿园“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防止各类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商场、超市散装食品专项检查活动。
(五)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坚持抓好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原则,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以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的蔬菜、粮油、肉、乳制品等为重点,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和例行检测制度;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检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县食源性疾病的预防和应急控制能力。探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完善、立体监管、督察奖惩”的监管责任制,大力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用披露、信用管理、信用标准和信用奖惩等制度。二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市里确定我县和地方镇为试点单位,以及肉类、乳业、餐饮等3个行业,开展食品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好这项工作,同时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各自的试点单位。三是启动食品安全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强化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特别是对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重点生鲜食品超市,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抓紧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积极开展以速测为主的食品安全检测工作。
(六)狠抓大案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以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以日常监管深化集中整治,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控制、严打击,坚决防止各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媒体披露的、上级督办的案件线索,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组织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中旬-4月上旬):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实施阶段(4月中旬-11月下旬):
1、宣传发动(4月中旬-4月下旬)。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大张旗鼓地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目的、意义。
2、自查整改(5月上旬-6月上旬)。引导广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消费单位按照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
3、全面检查(6月中旬-11月中旬)。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按照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原则,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检查。集中开展好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打击各种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4、重点抽查(11月下旬)。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做好迎接市政府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总结阶段(12月)。各有关部门对这次活动进行全面的总结,以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改进工作,确保活动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既是建设“平安平邑”、“诚信平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快全县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更是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实际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本方案提出的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抓好落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食品放心工程的综合协调工作。要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工作动态及专项整治进展情况。要加强部门间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形成整治合力,共同做好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
(三)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先进典型经验,曝光违法违规案件,普及科学消费知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集中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食品放心工程,进一步强化企业法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消费者是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信息交流,加大督查力度。各级、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都要确定专人作为食品放心工程联络员,负责本地、本部门食品放心工程进展情况和大案要案查处情况的收集、报告工作,信息报告要及时、准确、真实。要加强督查督办工作,除在黄金周、重点节假日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外,对去年工作有待加强的、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地区要实行重点督查,务求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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