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04]6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县长王林山同志向社会公开作出廉政承诺。现将王林山同志的廉政承诺印发给你们,望给予监督。
二00四年八月十日
王林山同志关于廉洁自律的公开承诺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带头遵纪守法,勤勤恳恳工作,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决不越权,决不以权代法,决不滥用职权。
2、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领导干部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服从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不断提高执政能力,扎实履行好分工职责。
3、坚持从严治政,认真履行政府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对政府班子成员和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秉公办事,依法行政。
4、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履行县长的职责,努力提高政府班子的凝聚力、感召力,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全力推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圆满完成本届政府的各项任务。
5、管住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做违法违纪的事情。对打着我的旗号,以我的亲戚、同学、朋友、熟人名义来平邑办私事或谋取私利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予以拒绝,给予严肃批教育,并及时告知我本人。我也绝不向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打招呼、批条子,为亲朋好友办私事、谋私利。
6、时刻牢记“两个务必”,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说实话,办实事,脚踏实地干事业,经得住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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