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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宜林荒山造林绿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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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2
平政办发[2004] 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国有林场: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年初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的意见》,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平邑县县直单位与乡镇、村结对子包荒山绿化责任制实施方案》,计划用3至5年的时间全面完成我县15.8万亩的荒山绿化任务,今年完成5.3万亩。为抓住雨季荒山绿化的最佳季节,进一步加快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步伐,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制  
  消灭宜林荒山,造林绿化,是促进山区经济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优化生态环境,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把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的领导。要增强加快荒山绿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树立必胜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和“等、靠、要”的思想,大打一场消灭宜林荒山的攻坚战。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全民绿化意识,积极发动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植树造林。金融、财政、税务等部门要从资金、贷款、税收方面给予倾斜;林业部门要搞好荒山绿化的规划、实施、检查和验收等工作;国土、农业、水利、建设、交通等部门要把林业发展和本部门的工作有机结合,共同规划,协调发展;工会、妇联、共青团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发挥各自作用,积极投身造林绿化事业。乡镇、村两委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集中时间、集中领导、精心组织 ,切实抓好雨季造林工作;国有林场、集体林场要组织护林员对所辖区域实施雨季造林,每个护林员每年栽植树苗不得少于2000棵。    
  二、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全面推进宜林荒山造林绿化工作
  (一)做好调查摸底和科学规划工作。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现有的宜林荒山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熟悉本地宜林荒山的现状,并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搞好规划。一要把消灭宜林荒山与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调整林种树种结构、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和增资源、增效益、优化生态环境的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二要从实际出发选择优良品种,做到适地适树或适果,山上重点栽植黑松、油松、侧柏等常绿树种;地边、地堰主要栽植金银花、花椒等,使广大群众在消灭宜林荒山工作中,增加收入,脱贫致富;三要重视培育壮苗,使用优质苗木造林,确保造林质量。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各乡镇按照年初县政府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的意见》中分配的荒山绿化和地堰绿化任务,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平邑县县直单位与乡镇、村结对子包荒山绿化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所包地片,根据所处区位的生态重要性和造林的难易程度分步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国道、县道、高速公路、铁路和主要河流两侧第一重山以及大中型水库、水土流失区的造林绿化。
  三、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实行多元化投资造林  
  (一)落实各项林业政策,调动广大群众造林积极性。要进一步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返租倒包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放活林权,发展民营林业,解决当前造林绿化面临的资金、管理、质量等一系列难题,每个乡镇都划出2-3个荒山头进行承包、租赁、拍卖试点,促进全县民营林业实现大发展、快发展。要认真落实平办发[2004]7号文《关于印发<平邑县县直单位与乡镇、村结对子包荒山绿化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按期完不成任务的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奖惩。要坚持“谁栽谁有,谁投入谁得益”的政策,鼓励农户通过办小林场、小果场的形式,承包荒山造林种果。对个人承包的自留山和责任山撂荒2年以上的,由集体依法收回转包经营,确保林地不丢荒。严格执行生态公益林资金补助管理办法,对护林员不能按期完成造林、护林任务的,视完成情况扣发生态公益林补助金,限期完成任务,对限期不能完成任务的予以辞退。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营造更加开放、宽松的环境。鼓励和扶持外来资本上山投资建立商品林基地。引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林业资源,采用林木和林地租赁、入股等形式,推进林业资源的有偿流转,促进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 
  (三)加大荒山造林投入。各乡镇要把造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特别要加大对高山、远山、瘠薄山等区域营造生态公益林的资金扶持。积极调整种苗结构,狠抓上山苗木,特别是容器苗的培育,县政府每年将从财政上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进行补助,确保造林绿化需要。
  四、依法治林,封山育林,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各乡镇、各部门要重视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把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切实做到依法治林。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的违法犯罪行为。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造成的损失。要按照《山东省封山育林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造林地全面实施封山育林,修建封山育林设施,要按照每300-500亩山林配备一名护林员、建1间护林房的标准安排专职护林员,确保封的住、管得好。
  五、加强管理,严格检查验收,确保按期完成荒山绿化任务
建立逐级检查考核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县每年对造林绿化工作检查验收二次,并将每次检查验收情况通报全县。今年八月份将根据《造林检查验收办法》中制定的标准,对全县造林绿化情况、包荒山绿化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作为年终兑现奖惩的依据。对完成责任目标好的单位,县政府将继续实行以奖代补、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的激励政策,对工作不落实、完成责任目标差的单位将严格按每人20元的标准收缴绿化代植金,统一组织专业队进行栽植;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乡镇、村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采取组织的、经济的或行政的措施予以处罚。
  附:雨季造林任务表
 

       二00四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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