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04]6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7月1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每周质量报道》栏目,曝光了我县地方镇个别罐头生产加工企业违规使用高锰酸钾、糖精、工业用碱等生产加工罐头食品的行为,省、市、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现正对地方镇果品罐头生产秩序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各乡镇要结合《平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立即开展查处违规使用添加剂和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查处违规使用添加剂和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的重大意义。近年来,地方镇果品罐头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已成为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产业,大多数罐头企业重质量,赢得了市场信赖,但也确实存在极个别业户质量意识不强,违规违章生产,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这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必须高度重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借这次“曝光”,进一步提高认识,举一反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加大对违规使用添加剂和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努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身体健康,切实维护我县建设“诚信平邑”、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务求取得实效。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罐头、儿童食品等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添加剂和食品生产经营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同时,对所有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发证标准的一律停业整顿,整顿后仍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相关证件,并进行严厉处罚。
三、要认真按照平政办发〔2004〕59号文件精神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食品、药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特别要把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牢牢地抓在手上,重点做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小商品等七类食品的整治和监管。加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中小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执法检查,落实对各类批发市场等食品集散地的管理措施,彻底消除监管死角,特别是抓好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重点向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延伸,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延伸,加大对种植、养殖环节中的农业投入品使用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力度,及时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四、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工作中,卫生、工商、质监、药监、农业、经贸、商贸、环保、安监、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积极稳妥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联合执法,努力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整治活动深入扎实地进行。要坚持打假与扶优相结合,引导诚信经营,曝光违法违规失信企业;对信誉好、质量高、市场份额大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在政策、宣传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食品加工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