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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县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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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2
平政办发[2003]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县政府决定对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每个乡镇至少抽查3个村和1个企业,县直部门有下属生产经营任务的单位抽查2—3个。
  二、考核内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及《2003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考核细则平安发[2003]7号文件》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考核打分。
  三、考核时间:2004年1月2日至8日。
  四、考核方式:查资料,看现场,听汇报。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考核的准备工作。
  附:平邑县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平邑县2003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

  一、安全生产责任状实施细则(八项内容1000分)
  (一)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100分)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文件。(20分)
  查记录、看文件,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2份,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2、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20分)
  无工作计划、目标的扣10分,每少一次季度安全生产会议扣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3、杜绝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法生产经营等活动。(30分)
  每出现一家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扣5分。本项扣分不限制,可得负分。
  4、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10分),认真开展“一法一规章”执法大检查。(10分)
  查资料、看记录,每缺一项扣5分。
  5、按时参加县和县以上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0分)
  查记录,每缺席一次扣3分,迟到一次扣1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200分)
  1、积极推行目标管理职责,实行“一票否决”和“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分)
  查文件、看记录。每缺一项内容扣5分。
  2、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并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30分)
  查目标责任分解原件。年初没与县政府签订责任状的本项不得分,与下属单位有一家未签定的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3、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和标准。(20分)
  未建立的不得分,不按制度严格执行的每出现一起扣5分。
  4、严格执行事故追究制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30分)
  无制度扣10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本项不得分,事故上报不及时扣5分,不按规定上交罚款扣20分。
  5、建立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30分)
  查资料、看现场,无制度,本项不得分,所查隐患未整改的1处罚5分。
  6、建立安全生产抵押金制度。(70分)
  无制度扣10分,未向下属责任单位收取的,每缺1家扣3分,未向县安委会交纳的扣50分,未足额交纳的扣10分。
  (三)安监机构建设(150分)
  1、县直有关部门(含下属生产经营单位):以法设立安监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监人员,并有办公场所和办公经费。(150分)
  机构未设立扣50分;没有固定专、兼职人员的扣50分,无办公场所和经费扣50分。
  2、乡镇:按法律规定的要求设置安监站,配备专职人员,有办公场所,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所辖行政村委会建立“一把手”任理事的安全生产理事会,并有一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150分)
  查财政预算,查公布令,看办公场所;安监站无办公场所或挂靠别的单位的扣30分,无办公经费扣20分,专职安监人员配置不齐,每少一人扣20分;所属行政村未设立安监机构,扣20分,无专人负责的扣20分。
  3、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专门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150分)
  依法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但未设立的扣50分;安监人员不按规定配置,每少一人扣10分;无专门办公场所扣50分,资金投入不足扣40分。
  (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00分)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突出“实施安全法,人人讲安全”这一主题。(10分)
  查宣传材料和总结材料,查文件。
  2、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力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10分)。乡镇安监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40分)
  查培训证书、查培训记录,每少一人参加培训扣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3、认真总结推广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双基”工作、专项整治、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15分)
  4、张贴安全生产警示标语。(25分)
  查现场、乡镇驻地不少于5条,村不少于3条,企业每百人不少于2条,每少一条扣5分。
  (五)安全生产保障措施。(200分)
  1、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10分)
  查文件、查资料。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条件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进行“三同时”制度。(20分)
  查档案
  3、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实施。(20分)
  查材料,每缺一项扣2分,未组织实施本项不得分。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30分)
  无检查制度扣10分,无检查记录的一次扣5分。
  5、制定组织建立应急防范救援体系,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应急救援分队。(30分)
  无救援预案扣10分,人员、器材、设备不到位各扣10分。
  6、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登记建档。(20分)
  对已查出的重大隐患未建档的扣10分,未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的每少一项扣2分。
  查记录、查档案
  7、开展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评估工作。(50分)
  以评价、评估中心档案为准,未参加评价、评估的单位每一个扣。(3分)
  8、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建立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10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每一人扣0.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9、推行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工作,重视劳动保护工作。(10分)
  不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本项不得分。从业人员不按规定配戴的,每发现一人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六)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150分)
  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事故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经济损失)比去年均有所下降,死亡人数控制在总人口的百分之0.5;保太、柏林、卞桥、临涧、平邑、白彦6个重点矿区镇的死亡人数控制在总人口的万分之一。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取消考核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发生死亡2人事故的扣100分;发生死亡1人事故的扣50分;重点矿区乡镇扣分减半。超过四项指标的一项扣20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七)隐患排查整改情况(50分)
  1、在本辖区内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并做好登记。(20分)
  查隐患登记。
  2、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上报县安监局。(10分)
  查上报材料
  3、查出的隐患严格按要求及时整改上报。(20分)
  查现场,看整改报告
  (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与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半年、年终总结、年初计划,专项整治单位的月报情况(50分)
  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上报、调查处理、批复结案率均达100%。(20分)
  查资料,每缺一项扣5分
  2、事故调查报告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经安监部门批复后,及时对事故和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20分)
  查批复结案材料、结案报告,处理不及时扣10分
  3、按规定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10分)
  二、2003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情况考核分组(附表)

附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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