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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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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7-03
平政发[2003]1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农村公路建设的有关精神,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平邑县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的,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通村公路发展战略这一历史机遇,统筹规划,全面铺开,加快通村公路建设步伐,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 、建设目标
  从2003年开始,争取用3年的时间,投资2.86亿元,完成343条1186.7公里农村公路建设改造任务,使农村公路硬化率达到90%,实现全县行政村村村通硬化路的奋斗目标。2003年完成72条农村公路改造,建设里程420.4公里,2004年完成136条农村公路改造,建设里程399.6公里,2005年完成135条农村公路改造,建设里程366.7公里。
  三、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按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县道、乡道和村道。县乡公路为重点公路项目,其他为一般公路项目。村村通硬化路的具体标准是:所有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必须对路面进行硬化处理,乡村公路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县道路面宽度不低于7米。基层采用不低于30cm的片石基层,面层采用不低于18cm的水泥混凝土路面或二油三料的沥青贯入式路面。
  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必须保证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做好排水和防护工程,桥涵达到相应公路等级的设计标准。
  四、施工管理
  1、计划管理。平邑县交通局具体负责编制全县农村公路年度改造计划,并负责计划项目的监督实施。年度改造计划优先安排前期准备工作到位、路基桥涵配套较好、配套资金落实的项目。(2003年度计划见附表)
  2、勘测设计。原则上交通局负责对各乡镇的农村公路改造项目进行规划、勘测、设计。一般农村公路改造项目也可以由交通局技术人员指导,乡镇技术人员进行规划、勘测、设计,要按照交通局要求的标准、格式进行。
  3、工程招投标。一般农村公路项目,由乡镇承担项目业主责任,接受交通局的技术指导和监督。重点公路项目由交通局承担项目业主责任。农村公路改造项目的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实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参加招标的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和与公路建设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签定施工合同,合同副本在双方签定生效后10日内向县交通局报送备案。
  4、交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完工后,由市、县交通局组织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对验收成果予以确认。
  五、质量管理
  平邑县交通局负责农村公路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建立三级监理体系, 交通局监理组、乡镇监理组和村级监督组共同进行监理工作。以设计文件、相应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工作依据,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和质量监督。监理、监督人员要恪尽职守,严格制度,确保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监控。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在设计年限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均实行质量终生责任制。
  六、资金筹措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资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筹集:
  1、市交通局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按实际工程量每公里补助7万元。
  2、各乡镇要充分利用村民"一事一议"等政策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3、加大宣传力度,广开筹资渠道,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捐款、捐物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4、加强公路两侧土地经营和开发,积极运用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5、县政府实行以奖代补,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适当资金奖励。县道路建设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对工程质量、计划执行、管理养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国家用于农村公路改造工程的补助资金系专项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工程建设,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农村公路改造补助资金市交通局分两次拨付,路面工程开工时拨付50%,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工程量核实后拨付剩余50%。
  七、农村公路的养护、绿化和管理
  农村公路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后,依据《公路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由乡镇负责绿化、养护、使用。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县交通局路政科协助处理。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的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邑县道路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各乡镇要成立农村公路改造指挥部,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改造的组织实施。
  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期间,县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公路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对行动快、任务完成好、工程质量高的乡镇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对组织不力,行动迟缓,任务完成较差、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

    附:平邑县2003年“村村通”工程建设计划


       二00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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