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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安监局关于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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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6-28
平政发[2003]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同意县安监局《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6月10日前报送县安监局备案。



       二00三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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