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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01]31号


2002/021231_000105.html administrator
2002-12-3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全县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依法保障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逐步实现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法治化为目标,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优化法律服务,强化法律监。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和依法运行,切实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方位推进依法治县。认真总结第一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成功经验,深入推进基层、行业、区域依法治理“三个工程”,保障和促进全民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党委统一领导,人大进行监督,政府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以确保依法治县各项措施的落实。
  2、坚持服从大局、服务中心。围绕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立足于保障全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的落实,着眼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全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民主法制教育与民主法制实践相结合。大力提高全县公民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促进普法与执法、学法与用法的有机结合,增强依法治县的实际效果。
  4、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认真解决在实践中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执法力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和统一。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干警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自觉守法,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认真实施各项法律法规。
  5、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依法治县是以广大人发群众为主体的民主法治实践活动。实施依法治县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积极参与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各项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事业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实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显著增强,全社会初步形成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为同级政府组建好法律顾问团,为政府当好常年法律顾问,使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文明办案、热情服务,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犯法等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执法环境明显改善;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改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以全方位依法治县为重点的区域依法治理全面展开;行政执法部门都要实行普法执法责任制;依法治乡(镇)、治村、治厂、治校、治理社区等基层单位的依法治理铺开面达90%以上,效果明显的达到70%以上;行业依法治理达到100%;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在法制化轨道上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素质。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民主法治的重要论述、世界贸易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以及基本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以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加大普法教育力度,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严格执法,模范守法,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完善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干部普法考核证和干部任前考法等制度、坚持科以上干部分期分批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培训,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决策和管理。加强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考核,使他们熟练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事。突出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把法制课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意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学习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法律知识,依法经营管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的能力。针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和下岗职工的特点,有组织、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实行用工、管理单位教育和管理责任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大家的民主法制意识和权利义务观念,提高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2、加大执法力度,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司法公正。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全面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依法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准确性,健全和完善行政管理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率,努力实现行政决策民主化、行政管理法制化。
  各级司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努力完善确保司法公正的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行司法公开,坚决克服司法活动中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严肃查处执法犯法和徇私枉法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和统一。
  3、抓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全面推进基层、行业、区域的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是依法治县的基础,侧重点是民主政治建设。要全面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健全和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不断推进农村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加强县城街道的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文明小区创建活动,健全群防群治组织,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完善以社区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综合治理及社区教育为重点的社会功能。企业要建立起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配套的规章体系,做到“依法建章,依章管理,民主兴业”,推进依法治厂活动的深入开展,依法规范企业法人管理结构,把企业决策和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纳入法制轨道,保证企业改制、改组、改造顺利进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依法治校、开展创建“法制校园”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法施教,依法育人,优化教学环境,提高学生和综合素质。
  行业依法治理要以保障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实施为目的,切实抓好部门普法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要在各级执法部门全面推进普法执法责任制,强化行业依法治理,落实政务公开、持证上岗、执法公示、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水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法、宣传和实施专业法律法规的任务对口落实到各部门,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执法责任到位、保障措施落实。司法行政部门要配合人大机关搞好此项工作的检查、指导、考核和监督。坚持从严治政,完善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执法公示、承诺、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区域依法治理的重点是依法治乡(镇)。乡(镇)是宏观与微观、城市与乡村的结合部,是依法治县的重中之重。要大力推广乡(镇)全方位依法治理的经验,针对各自实际,构筑全方位依法治乡(镇)的总体框架,科学制定规划,并把规划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统一部署,全面实施。要抓好以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使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效果。
  政府各职能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各基层组织和社会团体,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合法性、民主性、平等性、互约性”的原则,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各项工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法律服务网络。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严惩影响人民群众安全的盗窃、抢劫等多发性犯罪和其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确保全县经济发展、政治稳定。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规,加强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设,建立健全治保、调解、安置帮教等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完善安全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安全创建活动,使全县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完善司法行政职能,加快公证、律师、仲裁、基层法律服务所、“148”法律服务专线和审计、会计、资产资信评估、招标、投标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为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活动,积极为残者、弱者、经济困难的公民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5、加强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要全面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监督工作,强化对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使职权活动的监督,完善落实执法监督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制度,加强对重点案件、重大问题的个案监督,不断加强对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和述职评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司法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赔偿法,强化审计监督和监察监督,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考核奖惩,从机制和措施上规范监督。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加强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批评、举报受理等措施,强化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县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领域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党委必须统一领导,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依法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办事机构,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县直各部门要落实具体科室、具体人员,确保依法治县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顺利进行。
  (二)健全规划体系。县委作出进一步开展依法治县工作的决定并发出通知;县人大常委会发布依法治县规划并作出决议;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本规划分别制定具体方案,组织实施;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规划要求每年制定具体的年度实施意见。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本乡镇、本部门的实际,制定相应的规划,作出相应的决定和决议,把依法治理规划列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之中,统一部署,全面实施,整体推进。
  (三)层层制定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要把依法治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在手上,列入日程。要层层制定普法依法治理责任制度,并列入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目标。要将依法治理的各项任务层层分解到各系统、部门、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学法用法、执法情况作为考察和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加大依法治县的力度,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各级常委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依法治县工作的宣传,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系统的有计划的宣传报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依法治县工作的重大意义及其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依法治县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搞好本单位、本系统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抓好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大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对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建立法制培训基地和多层次的培训网络。各级党校在轮训干部时要设置法制教育课,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开设相应的法律课程。各级执法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对所有执法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每年不得少于40课时,并进行考试和考核,凡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上岗。要加强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使之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清正廉洁的特别能战斗的队伍。
  (五)抓好监督检查。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定期组织检查和视察。司法行政部门要每年组织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方面要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加以解决。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以指导和推动依法治县工作的健康发展。在规划实施后期,县里将统一进行总结检查验收,保证依法治县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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