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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2002/021231_000014.html administrator
2002-12-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以下简称缴费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   文化事业建设费费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文化事业建设费由地方税务局在征收娱乐业、广告营业税时一并征收。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费义务发生时间,为缴费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证的当天。   缴费人应当在提供娱乐、广告业劳务的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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