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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单位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帐户时,需首先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证明,然后填写开户申请书一式两份,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在开户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开户申请书由客户和银行各留一份。填写开户申请书后,还需填制印鉴卡片一式两份,预留印鉴由中国银行审查。以上手续完成后,银行为客户确定开户帐号,并通知客户帐号启用,客户便可汇入或转存入该帐户存款。行政事业单位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帐户时,需首先提供拨款的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的证明函,然后填写开户申请书一式两份,客户和银行各留存一份。同时还需填写印鉴卡一式两份,预留印鉴由银行审查。以上手续完成后,银行为客户确定开户帐号,并通知客户帐号启用。
外商投资企业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开立人民币帐户时,需首先提供经贸部(委)的核准文件,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的合同与章程。然后填写开户申请书及印鉴卡各一式两份,开户申请书需盖有外商投资企业公章。核对无误后予以开户。开户申请和印鉴卡各由客户和银行分别保留一份。预留印鉴由银行审查。以上手续完成后,银行为客户确定开户帐号,并通知客户帐号启用。
个体劳动者向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开立帐号,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开户申请书上由街道办事处审查加盖公章。开户申请书和印鉴卡由客户和银行各保留一份,银行审查印鉴无误后,为客户确定帐号,并通知客户帐户启用,个体劳动者需用现金存入帐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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