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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的执业登记


 
2003-03-04
    (一)受理范围
    凡在平邑县行政区域内设有200张床位以内的中医院、中西结合医院的《执业许可证》的审批由中医科办理,200 张床位以上的由中医科审查后上报市卫生局中医科,由市卫生局中医科审批。
    (二)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提交材料,中医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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