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凡在平邑县行政区域内设有200张床位以内的中医院、中西结合医院的《执业许可证》的审批由中医科办理,200 张床位以上的由中医科审查后上报市卫生局中医科,由市卫生局中医科审批。 (二)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要求提交材料,中医科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