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目录】
◆“十一”黄金周我县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县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县畜牧局切实加强奶站监督管理
“十一”黄金周我县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县累计接待游客16.7万人次,门票收入301.2万元,分别比去年增长19%和26%。自驾车旅游成为今年假日最火爆的旅游新时尚,截止目前,累计接待旅游车辆2.6万余车次,其中游客自驾车辆1.5万余车次。自驾车游客主要来自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河南、河北、浙江以及省内周边地市。各景点均无旅游投诉、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一是加强领导,确保“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顺利开展。专题召开了全县“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会议,全面安排了“十一”黄金周各项工作。同时,由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带班,有关乡镇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日在蒙山管委会值班,协调解决“十一”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黄金周旅游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县旅游局对外公布了投诉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受理。二是完善提高接待水平,打造良好旅游秩序。节前和假日期间,组织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全面规范和优化旅游市场秩序,重点查处“黑店”、“黑车”、“黑导”等无证经营行为和索要小费、强迫购物、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同时,广泛深入开展旅游细微服务和诚信旅游活动,游览环境、活动氛围、文明经营、亲情服务、个性化服务等市场环境营造的井然有序,游客满意率较往年明显提升。三是“城乡游”旅游活动开展丰富多彩。以“奥运旅游年”为主题,紧紧围绕“蒙山-世界寿星”、“福寿康宁”鼎、天宇自然博物馆、九间棚等热点品牌,积极开展了自驾车野外宿营、金秋采摘乡村游、森林探险、篝火晚会、民俗用品展览、旅游产品展销等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旅游活动,为“十一”黄金周增添新的亮点,展示了我县城乡旅游的新风采。四是设立旅游绿色通道,打造一流的旅游环境。在两个高速路口设立了“黄金周”旅游绿色通道,对外地旅游车辆本着“不查、不扣、不罚”的原则,确保外地旅游车辆在我县安全畅通行驶。组织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旅游、卫生、工商、林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旅游区进行检查,狠抓旅游安全、细微化服务、旅游诚信建设、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等工作,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社会秩序井然,使游客吃得满意、住得舒适、行得安全、游得愉悦、购得放心、玩得开心。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县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
“十一”黄金周期间,我县公安机关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确保了全县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良好。全县没有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交通、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旅游景区安全有序,全县人民度过了一个安全、稳定、和谐、快乐的国庆节。一是精心部署,加强督导。节前,该局召开专题党委会和中层干部会,对国庆节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节日期间,局领导带队前往各单位督导安保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一线民警切实加强值班备勤,搞好安全保卫。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强化控制化解。加强了对政治、治安危险人物、“法轮功”、上访老户等重点人员及不安定因素的摸底排查,做到了心中有数,动向清楚,逐一落实监控力量。充实值班力量,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对互联网有害信息的查控。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从思想、人员和物质上做好应对群体性事件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做到有备无患,确保社会稳定。三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强化社会面治安巡逻,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坚持专职巡防力量、驻县城派出所和机关民警联动,24小时开展网格化治安巡逻,做到“屯警街面”,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到了街面上、社区里,减少了发案,增强了群众的安全感。“十一”期间,全县共接刑事案件44起,一般盗窃案件39起,救助服务群众30余人次。四是加强安全检查,落实监督措施。加强对枪支弹药和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加大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汽,特别是人员高度密集的大型商场、旅游景点等场所进行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全县共检查重点消防单位191个,发现整改隐患22条;上路检查车辆1860余辆,检查人员2400余人,纠正违章140余次,帮助、救助事故和车辆出现故障的群众26人次。
县畜牧局切实加强奶站监督管理
一是实行生鲜奶收购站备案制度。规范全县生鲜奶收购站管理,明确具体的奶站管理机构、落实具体人员负责奶站的管理工作。将生鲜奶收购站的名称、法人姓名、联系地址与电话、每天收购数量、收奶区域的奶牛数量、生鲜奶的销售去向等有关情况,严格按照备案程序和条件实行进行登记备案,统一编号、统一挂牌。二是进一步规范生鲜奶购销秩序。积极指导各备案生鲜奶收购站,建立统一规范的购销台帐,购销台帐至少保存1年以上。要求生鲜奶收购站加强内外环境卫生管理,确保达到动物卫生条件。对储奶罐、管道、运奶车罐等储运设备严格按照卫生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储运环节卫生安全。三是切实做好生鲜奶安全监测工作。对奶站收购的生鲜奶实行抽查制度,抽查单位应当及时将检测结果通知生鲜奶销售者。生鲜奶销售者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具有相应资质的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请复检。四是加强监管。在与辖区内所有备案生鲜奶收购站签订质量责任书、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确定辖区内经过备案的生鲜奶收购站监管人员,对生鲜奶收购站实行严格监管,与监管人员签订监管责任书,明确监管人员的监管范围,并进行公开。同时,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在饲料、生鲜奶中添加违禁药物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县六大班子领导
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Email:sdpyxxk@tom.com 编辑:张雯雯 王伟 核稿:王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