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适用于各单位间的资金调拨、交易货款、采购资金、清理旧欠、往来款项以及个体经济户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
汇兑结算按凭证的传递方式不同分为信汇、电汇两种。汇款人可根据需要选用。汇款人委托银行办理汇兑结算时,应向汇出银行填写信、电汇凭证,详细填明汇入地点、汇入银行名称、收款人名称、汇款用途(军工产品可免填)等项内容。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电汇凭证“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确定不得转汇的,应在“备注”栏注明。
信汇方式的汇兑结算,即是汇款人委托汇出银行通过邮局将汇款凭证寄给汇入行付款的方式。汇款人将款项汇给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收款人,汇入银行应直接将款项转入收款人帐户,然后通知收款人。汇款人将款项汇给未在银行开立帐户的收款人,需要指派收款人到汇入银行领取汇款的,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留行待取”字样;需要凭印鉴支取的,应在信汇凭证上加盖收款人的预留印鉴。汇入银行应凭其发给的取款通知(留行待取的除外)和收款人的身份证件,办理支付款项,对填明“现金”字样的款项凭证,收款人需要支取现金的,由汇入银行按照现金管理规定审查支付。
电汇方式的汇兑结算,即汇款人委托汇出银行通过邮电局拍发电报或运用先进手段传输信息给汇入银行支付款项的方式。
电汇除信汇可以凭收款人的印鉴支取外,比照信汇的办法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