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发觉存单(折)丢失,应尽快到原存款行办理挂失,以防存款被冒领。挂失时,存款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提供存款种类、帐号、存入日期、金额等情况,经银行查实确未支付,由储户填写“挂失申请书”一式三联,将存款种类、帐号、户名、金额、存入日期、证件内容逐项填入,并在申请书上签名或盖章,凭印支取的还应加盖原留印鉴,银行在第三联申请书上加盖公章,交储户保留。七天后,储户凭第三联申请书办理转存或取款,同时在申请书上签收。
储户因特殊情况只能口头或函电挂失时,应在当日或次日前来办理正式挂失手续。
储户若挂失印鉴,挂失手续同上,只需再提供印鉴内容即可。
办理挂失,每笔收取手续费一元。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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