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民办事 > 教育信息 > 详细信息

关于教育部门向劳动部门办理城镇居民户口的中学毕业生、退学学生档案材料移交手续


   
2003-03-04
   (一)高中学生修业期满,按市教育局有关规定,学校于当年七月一日后发给毕业证书或肄业证明[编者注:现为结业证书、下同],并由学校向学生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社农场)的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移交档案材料和名单。
  (二)初中学生毕业或肄业[编者注:现为结业]后未升入高中,经区、县教育局批准,由学校按规定发给毕业证书或肄业证明,向学生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公社、农场)的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移交档案材料和名单。
  凡符合以上几种情况的学生,在移交档案前,由学校负责把学生户口核对清楚,移交后由劳动部门负责复查登记,即可按现行劳动就业政策予以统筹安置、管理。
  (三)对需要转入街道管理的初中毕(肄)业生,应由学校负责将初中毕(肄)业生登记表”(其中“奖励处分”栏可参照市教育局一九八一年三月十二日京教行字[1981]第6号文《转发教育部<关于高中建立学生档案的通知>的通知》中关于“中学毕业生登记表”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体检表和报考高中的报名单(未报考高中的学生除外)[编者注:现移交“报名单”和“体检表”,包括未报考高级中等学校的毕(结)业生]向学生所在街道(公社、农场)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进行移交。
  高中毕业、肄业生的档案材料包括:中学毕(肄)业生登记表(填写肄业生登记表时可将“毕”字改为“肄”字),体检表和家庭政治情况调查表(学校对考生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已了解清楚的,可在毕业生登记表中“学校意见”栏内注明)。
  (四)要严格移交手续。在办理移交上述学生档案材料前,应由学校按高中、初中毕业、肄业生、退学学生分类,以学生户口所在街道(公社、农场)为单位编造花名册(一式三份),连同档案材料一并送街道办事处(公社、农场)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经双方盖章后办理移交手续。花名册由学校留存一份,交街道(公社、农场)两份,其中一份由街道(公社、农场)报区、县劳动局(科)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存查。
  (五)对初中毕业或肄业生未升入高中,经过多次动员,学生和家长仍坚持不愿上初中习班需要转入街道(公社、农场)管理的初中毕业、肄业生的年龄,应控制在十六周岁以上,其年龄以报送日期为止计算。不足十六周岁的应留校参加初中补习班学习。其它中学在校学生中途退学年龄仍应控制在十六周岁以上。
  (六)凡经区、县教育局批准退学的学生(包括申请退学、劝退及高中自动退学被批准的学生),由学校持区、县教育局的“证明信”.连同学生花名册(一式三份),于每年的一月和七月上旬到学生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的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移交手续。高中退学学生的档案材料包括评语表、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体质测试表、健康检查表、体育锻炼情况表等;初中、小学退学学生的材料包括学籍卡片、健康卡片等;是团员的学生的材料还包括入团申请和志愿书。学生花名册由区、县教育局存“一份,交街道(乡、镇)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两份,其中一份由街道(乡、镇)报区、县劳动局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存查。今后办理退学学生材料移交手续不再使用“退学申请书”。
  (七)经区、县教育局批准后被开除的城镇居民户口的中小学学生的材料,也按以上规定办理移交手续,被开除学生的材料要把学校开除处分的决定包括进去。
  (八〕劳动部门接收退学和被开除学生的年龄应控制在十六周岁以上,按上述手续接受学生材料并负责复查登记后按现行劳动就业政策予以统筹管理、安置。  
 
 【 】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 2007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平邑县委、平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管中心维护 鲁ICP备050275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