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 接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现将县直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办公时间: 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4:30——18:00 自三月一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