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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单位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2008-02-26

县直各单位:

  接市政府办公室通知,现将县直机关作息时间作如下调整:
  上午办公时间: 8:00——12:00
  下午办公时间:14:30——18:00
  自三月一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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