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物价部门的检查机构作出的复议决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并办理如下手续:
1.认为复议决定侵犯了合法权益;
2.有明确的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的,原处罚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3.提起诉讼的案件必须是经复议机关复议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案件或复议机关超过法定复议期限但未作出复议决定的案件。
4.在复议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三十七条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法律、法规的规定。
[1987年9月11日]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7] 82号
第三十二条 ……申诉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关政策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