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缓解城区交通压力,提高居民幸福指数。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等规定,县政府拟对兴水河沿岸片区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按照平邑县县城总体规划,结合本片区实际制定《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征求意见,自2019年9月6日始至2019年10月6日止,共30天。如被征收人对本征收与补偿方案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意见、建议书面并署名报送平邑县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539-4227307。
特此公告
附:《平邑县兴水河沿岸片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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