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征求公众对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现将平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或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对来信来访者的姓名和单位严格保密。
一、公示媒介
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
二、公示日期
2023年3月21日-3月27日(5个工作日)
三、受理单位、电话、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
电话(传真):0539-4680599
电子邮箱:pyzrbhdglk@ly.shandong.cn
四、公示内容
(一)平邑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不含蒙山区域自然保护地)
1、数量变化情况
整合优化前,平邑县共有自然保护地6处,全部为自然公园,其中国家级1处,地方级5处。
整合优化后保留自然保护地3处,全部为自然公园,其中国家级1处,地方级2处。
2、面积变化情况
整合优化前,平邑县自然保护地总批复面积4092.04公顷,总椭球面积4091.74公顷,无交叉重叠现象。
整合优化后,平邑县自然保护地面积3773.2公顷,不涉及中央环保督查和绿盾行动问题点位,无交叉重叠现象。
(二)平邑县蒙山区域自然保护地(平邑部分)整合优化情况
1、数量变化情况
整合优化前,蒙山区域自然保护地(平邑部分)共有自然保护地4处,其中自然保护区1处,级别为县级;风景名胜区1处,级别为省级;自然公园2处,分别为国家级和省级。
整合优化后保留自然保护地1处,为风景名胜区,级别为地方级。
2、面积变化情况
整合优化前,蒙山区域自然保护地(平邑部分)总椭球面积15231.21公顷,存在交叉重叠现象。
整合优化后,蒙山区域自然保护地(平邑部分)面积10539.26公顷,不涉及中央环保督查和绿盾行动问题点位,无交叉重叠现象。
附件1:平邑县自然保护地(不含蒙山区域自然保护地)基本情况整合前后对照表
附件2:蒙山区域自然保护地(平邑部分)基本情况整合前后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