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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对《平邑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印发《平邑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必要性。

2020年,我县被列为第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县,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小型水库管理,确保水库安全、规范运行,充分发挥水库的功能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的意见》、《山东省小型水库巡查管护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临沂市关于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制定《平邑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

二、制定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重要性。

小型水库承担着防洪、灌溉、供水和生态等多重功能,是保障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事关社会公共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下,我们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遵循“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总基调。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批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了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小型水库管理的工作部署,解决小型水库主体产权不明晰、管理责任不明确、管护经费落实不到位、工程效益不能正常发挥的问题,建立与县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三、《平邑县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实施》的主要内容。

对全县登记的144座小型水库,其中小(1)型水库18座,小(2)型水库126座进行安全运行管理。主要任务内容:一是落实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这项工作需要于5月15日前完成。二是补齐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短板。这项工作要重点抓好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保障工作,完善工程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5月底前完成,鉴定为三类坝的14座小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12月底前全面完成这项任务。三是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模式。原则是因地制宜,因水制宜,进一步提高小型水库的管理水平。四是加强小型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五是加强小型水库承包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2020年4月底前查清全县小型水库承包经营活动现状。委托聘用法律顾问对全县所有小水库承包经营合同进行审查完善。积极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小型水库建设维护的社会化管理模式。六是加强水库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按要求需于11月底前完成水库管理责任、安全评估、运行管理、维修养护、监督检查、隐患治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建设、验收评价等各项创建任务,并在今后逐步进行推广。七是加强管护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每座小(1)型选聘2名巡查管护员、小(2)型水库选聘1名巡查管护员并进行技术培训(达到24学时)。八是建立渠道顺畅、保障有力的财政资金投入渠道。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资金经费(2020年19座需87万元、2021年4座需12万元);小型水库年度补助标准,小(1)型水库6万元/年·座,小(2)型水库3万元/年·座,省、县分别承担2/3、1/3,专款用于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县财政每年落实配套资金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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