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县卫健局党组副书记、疾控中心主任高振乾
县政府网站:近日,县政府印发了《平邑县2023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实施方案》您能给介绍下《方案》出台的背景吗?
高振乾:好的。为加强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2009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实施了银龄安康工程。通过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提高广大老年人及其家庭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平邑县自2009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实施银龄安康工程。
县政府网站:您能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决策依据吗?
高振乾:好的。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关于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以及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发〔2015〕9号文件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6〕1号)要求,结合平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县政府网站:您能谈一谈《方案》的保障内容吗?
高振乾:好的。《方案》提供了两种保障方案,投保人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愿购买。一是50元“银龄安康”保险保障方案: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对象为全县年满50周岁(含)及以上的人员。保险总保额49400元,其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高残保险保额10000元,因乘坐机动车(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交通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保额10000元,因乘坐轨道交通工具(非营运类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保额2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4000元(包括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因意外住院每天享受30元津贴(一个保险年度最多补贴180天)。
二是100元“银龄安康”保险保障方案:保险期限为1年,投保对象为全县年满50周岁(含)—79周岁的老年人。保险总保额167000元,其中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高残保险保额20000元,因乘坐机动车(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交通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保额20000元,因乘坐轨道交通工具(非营运类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保额40000元,因乘坐水上交通工具(非营运类以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保额为20000元,因乘坐飞机(非营运类及营运类交通工具的乘客)遭受的意外伤害死亡、高残保险保额为5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额8000元(包括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因意外住院每天享受50元津贴(一个保险年度最多补贴180天)。
县政府网站:《方案》中的具体工作安排有哪些?
高振乾:11月上旬在全县范围内启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收缴、录入工作,确保及时续保,原则上保单生效时间统一为2024年1月1日。2023年的银龄安康工作,尽量提高人群覆盖率,争取达到100%的目标承保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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