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近日,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力打造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平邑金银花”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示范区”),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
二、政策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要求,结合平邑县实际制定出台。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四部分。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提高“平邑金银花”品牌效应,推动“平邑金银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平邑金银花”产业综合竞争力,促进“平邑金银花”产业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目标分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示范效应四个具体目标。
(二)主要任务
1.夯实保护制度,引领协同推进。一是建立健全保护体系。二是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2.健全工作体系,引领特色质量。一是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二是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三是强化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3.加大保护力度,引领水平提升。一是强化地理标志使用监管。二是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三是探索建立全链条保护机制。
4.强化保护宣传,引领意识提升。一是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宣传。二是搭建品牌推介平台。三是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5.加强合作共赢,引领市场开拓。一是助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二是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三)工作步骤
1.工作部署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调度、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2.示范创建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制定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保障政策,制定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计划。
3.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完善“三大体系”建设,完成人才队伍建设、文化建设,加强技术研发。
4.验收准备阶段(2026年1月-2026年7月)。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国知办发保字〔2021〕4号)要求进行自查。准备项目验收资料,提出验收申请。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政府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国家示范区建设机制,形成全县“上下一盘棋”发展格局,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开展。
2.强化政策资金保障。积极借鉴先进省、市、县经验做法,结合金银花产业发展现状,加大“平邑金银花”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相关政策支持,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多渠道投入扶持金银花产业发展。
3.强化督导检查。为进一步抓好国家示范区建设工作,实行专项任务定期反馈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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