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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孙伟解读《平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实施方案》


解读人:孙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

县政府网站:近日,县政府印发了《平邑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补充耕地项目的实施方案》,您能给大家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吗?

孙伟:好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土地节约集约优先、切实保护耕地优先,通过开展土地整治拓展用地空间,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为有效破解用地矛盾,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扎实做好2023年度补充耕地工作,按照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相关要求,对投资规模小、技术要求低的地块平整等工程,在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和符合工程进度要求等前提下,鼓励、引导、扶持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直接参与,达到加强耕地保护,增加粮食产能同时实现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目的。结合咱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这个实施方案。

县政府网站:您能介绍一下《方案》出台的政策依据吗?

孙伟:好的。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厅出台了较多关于土地整理的文件,本次实施方案主要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36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规〔2019〕5号)、《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等制定。

县政府网站:您能介绍一下《方案》的主要内容吗?

孙伟:好的。本次实施方案共有六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第二部分为实施主体,第三部分为资金来源、标准和拨付方式,第四部分为具体程序,第五部分为后期管护。第六部分为各部门职责。项目由各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当地村民承担,在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到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责如下:各镇街要做好村民意见征求工作,按时完成清表复垦工作,确保新增耕地达到土地整治标准,及时种植粮食作物,负责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过程中的合规费用支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项目立项、验收、地类变更、指标入库等具体事务,及时调度协调,总结经验,指导工作;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和管护经费的筹集、支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新增耕地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分类管理工作;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对涉及林地的地块进行核实,并出具明确意见;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配合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分类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本批补充耕地项目。各镇街在后期对新增耕地负责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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