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平邑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平政办字〔2022〕号),以下简称《办法》。为切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是规范化管理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房屋建设不断推进,乡村建设工程量逐年增加。乡村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一直是一个短板,存在建设单位开工手续不全进行建设,施工单位不按有关技术规定施工等情况,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尤其是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管理很是被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极大。为推进限额以下工程规范化管理,亟需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限额以下工程规范管理办法。
二是细化实施措施,贯彻落实省级文件精神。省政府于2016年5月份出台了《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该《办法》对乡村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为了更好的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县住建局依据《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省市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平邑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三是省市要求高。省市通过专项检查、四进工作组检查等方式,多次到我县开展村镇限额以下工程监督检查,指出了村镇限额以下工程管理的问题,要求严格照《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履职尽责,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村镇限额以下工程管理。
二、起草过程
在充分研究《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形成了《平邑县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11条,包含对限额以下村镇建设工程进行界定,监管主体,限额以下工程管理“七项制度”,工匠队长应履行职责,工匠队长从业范围,工匠队长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举报制度等内容。
(一)关于明确监管责任。《办法》明确了限额以下工程的范围,对于限额以下工程,实行工程服务协议制度,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其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及服务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所属的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承担,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给予指导。
(二)关于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限额以下工程因工程量小,建设主体多为农民个人,为了节省费用等情况,经常找几个有些建筑施工经验的村民进行建设,绝大多数项目不会找有资质的设计院和施工队伍施工,缺乏专业技术支持,镇人民政府及其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也缺乏工程技术、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加强对乡村建设工程的技术保障,《办法》规定,县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印发农民个人自建住宅推荐设计图集,并免费发放给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和建筑工匠队长,供全县农户免费选用。同时,加强对镇人民政府及其所属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对乡村质量安全员、建筑工匠进行技术培训,对培训合格的个体工匠发放《村镇建筑工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
(三)关于巡查抽查制度。村镇建设工程有数量多、工程量小、建设工期短、隐蔽性强的特点,很难纳入监管范围,有的从开工到建设,往往还没发现就已经结束。因此,《办法》规定,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开挖地基、安装预制楼板、拌制混凝土、安装拆卸模板和脚手架等工程施工关键工序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巡查、抽查。同时要求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乡村建设工程开工信息报告制度,村(居)应当配备信息员。通过巡查、抽查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乡村建设工程特别是农民自建住宅工程情况,并纳入监管和服务范围。
(四)关于工程服务协议。为了既有效地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又尽可能不给建设单位和群众造成过多负担,从突出服务的角度,《办法》规定了工程服务协议制度。通过签订和履行工程服务协议,加强对乡村建设工程的管理和技术指导,降低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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