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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一、《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今年5月15日,市政府出台了《全市物业领域、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建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22〕57号)文件,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加快进度提出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的推进速度,在市政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县棚改进度和未建成社区的开展情况,我们草拟了《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二、《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集意见的有关情况

前期拟订过程中,我局与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财金集团、平邑街道、保太镇、卞桥镇、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等10个单位,先后召开专题会议4次,逐个项目了解土地征收、基建手续、建设进度、费用拨付等情况,力求《实施方案》贴合实际、有效可行。在形成《实施意见》初稿后,我们又向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财金集团、平邑街道、保太镇、卞桥镇、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等单位征求了意见建议,后又对提出的可行性意见进了修改。

三、《平邑县棚户区改造和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4部分,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步骤等4个方面对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和7个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项目做出了情况说明,提出来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旨在加快项目建设、提高建设速度,日早交付使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整治内容方面,按照五种情况进行了分类整治,分别为:开工时间早,至今未完成分房入住的项目;拆迁不到位,影响工程顺利实施的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施工周期过程的项目;征地、供地不到位,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善的项目;因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的项目。通过对现有情况的分析和整治措施的提出,最终明确工作目标为:1.列入全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2022年底竣工交付5个,2023年底完成3个;2.全县城镇开发边界内未建成社区项目7个,2022年底前完成5个,2023年底完成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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