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工匠,壮大卓越工程师队伍,推动高技能人才强市建设,根据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沂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沂蒙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临人社字〔2022〕86号)文件精神, 制定本办法。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范围:本县各类企业行业中,获得县区、县各行业、县直企业或中央、鲁驻平邑单位首席技师称号,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并取得行业内公认的业绩,且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 才,重点从我县国民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中选拔。
推荐人选必须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重大发 明、创新成果或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创造出同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
(三)具备高超技艺、绝招绝技并在传技带徒方面成绩突出, 为人才培养和技能传承做出突出贡献;
(四)职业技能在全国、全省或全市本行业(领域)处于领先水平,近4 年内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 “全国技术能手”、 “省技术能手”、“市技术能手”等称号;或者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的技能人才;或者为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成绩获得者、市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得者。
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 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县外引进并与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对于符合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传统工艺的手造从业者进行适当倾斜。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评审确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县属企业及中央、省驻平邑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系统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平邑县首席技师选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部署申报。每年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县财政局下发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推荐。各行业、企业受理申报后,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形成推荐人选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推荐时需报送以下材料:
1.平邑县首席技师申报书;
2.1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3.推荐人选的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其他能
够证明推荐人选突出贡献、技能技艺以及先进操作法等佐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根据选拔条件和标准,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等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
(四)评审遴选。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充分讨论和投票表决基础上,提出平邑县首席技师建议人选名单。
(五)考察公示。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有关网站和申报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 组织实地考察。
(六)颁发证书。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报县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备案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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