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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第10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平邑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

《平邑县行政应诉工作规定》文件的主体框架以规范和保障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质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逻辑主线,共5部分44条。第一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规范行政行为”,该部分主要从行政应诉机关范围界定、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司法行政加强指导监督工作、规范应诉案件办理程序等4个方面明确了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具体举措;第二部分为“应诉责任区分及程序要求”,该部分主要从应诉单位确定及举证责任分配等2个方面明确了在诉讼过程中的应诉职责;第三部分为“出庭应诉”,该部分主要从确定出庭应诉负责人、行政应诉职责、法院沟通协调、庭后分析研判等4个方面明确了行政应诉工作中庭审期间的各项职责;第四部分为“上诉再审及裁判履行”,该部分主要从确定是否上诉或再审、及时履行裁判文书确定义务等2个方面明确了法院作出裁判文书后的处理意见及履行义务;第五部分为“行政应诉工作保障制度”,该部分主要从收案后的应诉职责确认单位、应诉过程中各单位配合义务、案件登记统计汇报总结等3个方面明确了应诉案件中的各个环节职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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