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升妇女儿童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根据市规划和县规划编制工作部署要求,县政府印发了《平邑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平邑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现将“两个规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依据
为适应新时代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推动我县妇女儿童更好更快发展,依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山东省“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临沂市“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编制形成了《平邑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平邑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
二、编制过程
2022年4月,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启动了县“十四五”“两个规划”的编制工作,成立编制工作起草组和专家组,组织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开展调研。根据市“十四五”两个规划,结合我县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和需求,在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了我县“十四五”两个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发展领域和主要框架,起草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两次向县直成员单位、有关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召开“两个规划”专家组成员论证会,形成了县“十四五”“两个规划”送审稿,召开全县妇儿工委全体成员听证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送审稿,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三、编制工作原则
1.科学研判,突出时代主题。深入分析新时代新形势新变化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立足县情和妇女儿童发展实际,妥善处理近期目标与长远目标的关系,既有现实性和可行性,又有前瞻性和挑战性。
2.目标导向,坚持统筹兼顾。立足解决好妇女儿童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全面保障和特殊保护相结合,既有对全县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体要求,也充分体现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和群体差异,统筹解决城乡、区域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问题。
3.衔接统一,坚持协调发展。依据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与国家(2021-2030年)“两纲”和省、市“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衔接,与我县“十四五”总体规划和部门“十四五”专项规划相衔接。
4.科学合理,定量定性结合。指标设置和策略措施切实可行,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指标易于评估,确保规划目标科学合理,易于操作。
四、“两个规划”框架内容
“两个规划”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部分。着重强调了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妇女儿童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部分。明确了县“十四五”妇女儿童发展的总任务。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部分。这是县“十四五”“两个规划”的主体部分。《平邑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分为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体、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等八个部分。《平邑县“十四五”儿童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分为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等六个部分。
(四)组织实施部分。责任主体上,明确各级政府负责实施本规划,县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县妇儿工委成员单位、有关单位承担落实规划中相应的目标任务;工作机制上,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目标管理考核、报告、会议、监测评估、示范、表彰激励等工作制度。
(五)监测评估部分。提出了强化评估考核的具体措施,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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