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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平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一)议题背景
根据省、市安排部署,2022年10月底前,我县必须完成58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2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全部清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计划
科学确定治理方式,在治理村庄确定上,最大限度与美丽乡村建设等村庄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治理方式主要以集中拉运为主,最大限度节约资金,对治理村庄因地制宜进行“一村一设计”,确保治理成效。
下一步,将积极协调省、市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协调各镇街及各有关单位,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关于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
(一)议题背景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环蒙山片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环蒙山周边的沂南县、平邑县、费县、蒙阴等规划示范区要高标准建设生态示范区。
(二)下一步计划
积极与上级对接,根据生态示范县创建要求,编制创建规划及技术报告,报请上级评审,积极争创生态示范县。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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