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gtzyj/2020-000002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土地征收 | 发布日期 | 2020-02-17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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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邑县2019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8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8.8522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地庞线以北,义兴庄村东南部,总面积0.6008公顷,涉及地方镇义兴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地方镇义兴庄村土地0.6008公顷(旱地0.4489公顷、果园0.151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二:位于赵庄村安置区北部,总面积0.5897公顷,涉及平邑街道赵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赵庄村土地0.5897公顷,(旱地0.5060公顷、田坎0.0837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用地。 地块三:位于蔡家庄村东部,总面积3.0728公顷,涉及保太镇蔡家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保太镇蔡家庄村土地3.0728公顷(水浇地0.1651公顷、旱地1.0303公顷、田坎0.1705公顷、农村道路0.1628公顷、设施农用地0.1006公顷、其他林地1.4190公顷、农村宅基地0.024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用地。 地块四:位于327国道以南,东公利村东北部,总面积0.6351公顷,涉及温水镇东公利村1个村土地,其中:温水镇东公利村土地0.6351公顷(其他林地0.0033公顷、水浇地0.6155公顷,沟渠0.016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五:位于新汽车站东部,总面积0.7534公顷,涉及平邑街道东阳社区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东阳社区土地0.7534公顷(旱地0.2647公顷、田坎0.0205公顷,果园0.0696公顷、农村道路0.0049公顷、河流水面0.3937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六:位于327国道以北,东城热电厂东北角,总面积1.6299公顷,涉及温水镇北温水村1个村土地,其中:温水镇北温水村土地1.6299公顷,(旱地1.1481公顷,沟渠0.0637公顷,农村道路0.0488公顷、其他草地0.369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共设施用地。 地块七:位于新240省道以西,永唐村以北,总面积0.7171公顷,涉及平邑街道永唐村和保定社区2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保定社区土地0.1399公顷(保定社区旱地0.1399公顷);平邑街道永唐村土地0.5772公顷(旱地0.5671公顷,沟渠0.010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八:位于新240省道以西,永唐村以北,总面积1.9925公顷,涉及平邑街道永唐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永唐村土地1.9925公顷(旱地1.9036公顷,沟渠0.088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九:位于蒙阳路以西、银花路以北,总面积1.3019公顷,涉及平邑街道蒙阳社区1个居委会土地,其中:平邑街道蒙阳社区土地1.3019公顷(其他林地0.0433公顷、有林地1.258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十:位于蒙阳路以西、银花路以北,总面积1.8297公顷,涉及平邑街道蒙阳社区1个居委会土地,其中:平邑街道蒙阳社区土地1.8297公顷(有林地1.8297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十一:位于蒙阳路以西、银花路以北,总面积0.6188公顷,涉及平邑街道蒙阳社区1个居委会土地,其中:平邑街道蒙阳社区土地0.6188公顷(有林地0.0589公顷、农村道路0.0514公顷、沟渠0.0225公顷、其他林地0.4462公顷、农村宅基地0.0398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十二:位于蒙阳路以西、银花路以北,总面积1.7536公顷,涉及平邑街道蒙阳社区和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河湾社区2个居委会土地,其中:平邑街道蒙阳社区土地1.1677公顷(有林地0.0680公顷、农村道路0.0633公顷、水浇地0.6607公顷、其他林地0.3107公顷、沟渠0.0650公顷);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河湾社区0.5859公顷(水浇地0.5069公顷、沟渠0.0610公顷、农村道路0.0151公顷、城镇住宅0.0029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科教用地。 地块十三:位于新240省道以西,永唐村以南,总面积0.0459公顷,涉及平邑街道永唐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永唐村土地0.0459公顷(旱地0.0166公顷、农村道路0.0011公顷、裸地0.0282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十四:位于新汽车站以南、蒙阳路以东,总面积0.0334公顷,涉及平邑街道永唐村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永唐村土地0.0334公顷(旱地0.0181公顷、农村道路0.0008公顷、裸地0.0145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公路用地。 地块十五:位于240省道改线以北、蒙阳路以东,总面积0.4195公顷,涉及平邑街道东阳社区1个村土地,其中:平邑街道东阳社区土地0.4195公顷(水浇地0.2909公顷、果园0.0336公顷、设施农用地0.0950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工业用地。 地块十六:位于老327国道以北、新240省道以西,总面积2.5638公顷,涉及平邑街道颛臾壹村1个村土地和平邑县国有浚河林场1个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其中:平邑县国有浚河林场土地0.2976公顷(水浇地0.2976公顷);颛臾壹村土地2.2662公顷,(水浇地0.1139公顷、农村宅基地2.152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用地。 地块十七:位于埠南庄村南、银线河路以北,总面积0.2943公顷,涉及保太镇埠南庄村1个村土地,其中:保太镇埠南庄村土地0.2943公顷(水浇地0.2259公顷、设施农用地0.0117公顷、农村道路0.0240公顷、河流水面0.0327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拆迁安置用地。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平邑县2019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19〕8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电话:05394292841。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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