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yxgzbm18-gknbbm-2018-0321001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水利局
公开目录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18-03-21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平邑县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平邑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可在平邑县综合门户网站(http://www.py.gov.cn)下载。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公开水利工作信息,全年共发布相关信息102条,其中县级56条,市级46条。内容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行政处罚公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其他等12类;配合唐村水管处及局属科级事业单位及时公布了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并设立相关查询栏目,方便群众查询。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我局主要通过平邑综合门户网站对外发布政府信息。2017年对各类信息公开与查阅在本单位内部明确相关科室为信息公开的公共查阅点。
 
 (三)政务信息来源。我局公开的信息主要来源于水利局各科室和水利局下属各单位的相关法规、政策、工作动态、业务及服务等。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2017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共11条,主要受理方式是网上申请和信函申请,网上申请5条,信函申请6条。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共11条,已答复11条。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因政府信息申请行政诉讼1件,未行政复议。  

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还不够高,对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还不够到位;二是一些信息未能及时公开,更新时间过长等;三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全面,内容的规范性有待加强。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研究制定信息公开的具体措施,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好、完成好,并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下一步的打算。一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便民利民的出发点,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三是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及时更新、上报信息,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让更多想了解水利的人了解。  

六、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17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平政办字[2017]52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注意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全面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完善公开机制。根据《条例》和《2017年平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知》(平政办字[2017]5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对我县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工作程序,对需要公开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局办公室初审,初审合格后报请局领导复审,凡涉密的所有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公开后才能公开。  

(三)健全解读回应机制。认真落实了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政务访谈、行风热线等多种形式采访活动,确定了政策解读和对外发布的程序和流程,对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多渠道、广覆盖、同发布的方法,让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全年共回应社会关切552件,其中12345市民热线545件,网络舆情快报7件,答复率100%,答复满意率96.81%,得到群众的认可。  

(四)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牵头部门,扎实开展了“河长制”工作,制定并出台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总河长2名,副总河长3名,县级河长13名,镇级河长89名,村级河长391名,覆盖全县47条河流,合计约600余公里;印发了《平邑县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和《平邑县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全县清河行动,完成清河任务174处,其中市级清河任务67处,县级清河任务107处;完成了平邑县河长制县、镇级113块公示牌制作安装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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